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欧探寻短期监禁刑替代措施的历程

  

  1981年,根据联合国前述会议精神,欧洲理事会议会大会(the Parliamentary Assembly of the Council of Europe)召开了。基于社会与健康问题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Social and Health Qestions)的一项建议,这次大会形成了(1981)914号文件——《关于社会形势的原则》(On Economic Crisis and Crime)的《第3号决议》(Resolution 3)。该决议指出,经济危机可能削弱刑事司法制度的有效功能。关于如何消除这种有害影响,《第3号决议》认为应当采取以下办法:(1)要尽量减少监禁刑(特别是短期监禁刑)的使用,要尽快设计出适当的监禁刑替代措施在经济危机时期适用;(2)要尽可能限制对青少年犯适用监禁刑,因为对青少年犯来说,用监禁刑来使他们复归社会是特别困难的;(3)要尽可能发展非监禁措施与扩大非犯罪化。


  

  整个80年代,欧洲的决策者们更加实用主义化并奉行经济节俭原则。1986年,欧洲理事会发表了以“监禁刑的替代措施”(Alternative Measures to Imprisonment)为题的报告。该报告指出:从当前财政经济状况来看,寻求监禁刑的替代措施十分必要。与监禁刑有关的经济耗费增长速度实在太快,致使经济形势在诸多方面成为制定刑事政策发展计划的决定性因素。面对监狱人满为患的状况,实务家们再也不简单地以犯罪学标准(如累犯、处罚性质)来论争问题,却转而以社会经济的标准(如刑罚的财政与社会耗费、刑罚的社会效果)来看待问题了。几乎所有的西欧国家都在为刑事司法机器过度耗费税收但监狱收容能力仍极度短缺而头疼。


  

  为了克服刑事司法制度中存在的上述问题,西欧各国分别采取了相应措施:


  

  1.瑞典:为了最高效率发挥监狱的容纳能力,对监狱实施高度自动化管理。


  

  2.法国与荷兰:修建新的刑罚执行场所与重新起用过去已经关闭的刑罚执行场所。


  

  3.法国与意大利:赦免罪犯。法国1981年7-8月赦免12000名囚犯,意大利1986年12月赦免8000名囚犯。


  

  4.法国:减少审前监禁的适用;荷兰:优先处置审前监禁的囚犯。


  

  5.奥地利、法国、比利时:改单人囚室为双人囚室。


  

  6.法国:监禁刑的执行私人化(privatising)。


  

  7.荷兰与丹麦:扩大假释范围。


  

  虽然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监狱收容能力不足的矛盾,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监禁刑造成的一系列问题。正是这一原因,迫使西欧国家政府积极寻求替代短期监禁刑的措施。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