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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文森特·帕里罗等的《当代社会问题》(一):如何认识酗酒与毒品?

  
  这种状况,虽然不适用于其他毒品。但是,这种思维方式影响着政府打击其他毒品时态度与政策。因为,对于政府而言,对吸烟、喝酒行为属于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不属于政府管理与干预的范围,只有当这种生活方式影响到社会大众时,政府才出面对之做出干预,但是无论如何干涉,政府都不可能取得完全的成功,毕竟它最终还是属于私人领域的事务,因此在美国的禁酒运动与法令都失败了,而且即使入宪的法条,也最终失去了法律效力。其实,其他毒品也可作如是观察,虽然这一观点有些惊世骇俗,但是其事实上如此,即无论国家法律如何严厉,也不论执法队伍如何庞大与严密,都不能杜绝它,都有需求的社会群体,比如说体育明星吸毒问题(p82-83),只是随着价格与国家法令的情况而扩展到社会大众或者限制在少数上层人士[2]。

  
  二、思考:错误与改正

  
  在该章中,我们随时可以看到这么一个现象,对于酒精与毒品对个人健康的危害,对社会的危害,其实人人都知道,但是好像人们依然不断犯同样的错误,即无论政府如何努力打击或者禁止,也无论学者将其危害形容到什么程度,依然有人不改正这一错误。对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可以从更为广阔的视野观察,即无论是谁,即使他或者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或者在观点上被他人的理论说服,也未见得就纠正自己的错误,或者自己的观点,除非到达这样一种情景,其已经意识其到必须改正或者说其有足够的动力去改变这一状况。这一点,虽说是笔者发现于这一章,但是我第一次看到类似的观点却是苏力的一篇文章,《川上曰》[3]。当时,我并未在意这一观点,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与阅历的增加,逐渐认识到了其重要性,并且在思考制度变迁时越加深刻,在该书的这一章中,又读到类似的情景,就写下了上述感慨。

  
  如果这一点被我们认识,我相信,在中国语境:第一,我们不会在将自己的观点一味强加给别人,要求别人干嘛干嘛,即使这种强加是以一种关爱的方式出现,比如说苏力在《川上曰》一文提到的,其他学者对苏力的那种热心关心,因为每一个人对生活的体验不一样,特别是在社会科学领域,没有绝对正确的观点与道理。第二,只有做到上述,才能真正会去尊重他人观点,去学习他人观点,去认识到别人观点与自己观点的共同基础与不同点,以及其基本的学术贡献,然后才有整个学术界的学术积累与学术贡献。而不会简单认为别人错误,自己正确,或者说对别人简简单单地戴一顶具有一定标签、甚至是意识形态的帽子。第三,即使别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我们也不能强迫别人改变他的观点,一旦不改变,就好像成为了其学术上的生死仇敌;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让时间的流逝,随着人们自己的选择,而决定是否流芳百世。其实,对于制度的变迁,或许我们也应如此,不要随意去设计,而是需要所有的人发自内心的接受,或者基于强大的动力比如说,经济利益而改变,当然不能使强制,而是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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