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首事件的几点反思
胡西武
【摘要】6月17日晚湖北石首市永隆大酒店厨师涂远高坠楼,到6月25日家属获得8万元补偿,涂远高的尸体被火化,在历经8天的“警民对峙”后,石首事件总算是基本处置完毕。一起被证明了的普通坠楼自杀事件,为什么能够激起数万人的“围观起哄”,对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甚至惊动了中央呢?石首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但是留给我们的思考有很多,各级政府要做的事情也还有很多。
【关键词】石首;案件;反思
【全文】
6月17日晚湖北石首市永隆大酒店厨师涂远高坠楼,到6月25日家属获得8万元补偿,涂远高的尸体被火化,在历经8天的“警民对峙”后,石首事件总算是基本处置完毕。一起被证明了的普通坠楼自杀事件,为什么能够激起数万人的“围观起哄”,对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甚至惊动了中央呢?石首市“6.17事件”的确值得我们深思。深入解析石首事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反省:
一、执法为民应如何体现?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要求执法机关立足自身职责,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到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行为,都要站在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的角度,把为人民执法,通过执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的目的和归宿。然而,在“6.17事件”中,我们看到石首警方的执法表现,和执法为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自6月17日涂远高陈尸街头之后,在“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初检,没有发现身体致命伤”以及“对死者所住房间进行了检查,发现了死者所留一份遗书,遗书的大致内容为自己悲观厌世而轻生”之后, 石首警方“初步认定为自杀”。但是,家属及围观群众对警方的结论并不认同,因为有围观群众反映“现场没有一点血迹,尸体很干净”、 “身上是冰的”、“很像是坠楼之前就已经死了”(南方网 《石首80小时“护尸”拉锯战》)。面对死者家属的质疑和侦破工作中出现的新的线索和证人证言,石首警方没有去做更为深入的侦查工作,也没有对死者家属与群众作出具有充分说服力的说明,而是催促家属将尸体火化,这样侦破工作陷入停顿,并在现场上演了警方 “抢尸”与家属“护尸”的拉锯战。石首警方此种执法行为,显然是对群众执法信号的忽略,对群众执法需求的漠视,对群众执法利益的损害,与执法为民的理念格格不入,也为事件的演变升级留了隐患,成为整个事件爆发的导火索。在执法活动中,怎样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落到实处,并成为每一个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的确是摆在执法队伍面前的一个必须解决好的长期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