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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之下的普法道路

社会主义新农村之下的普法道路



从林农的法律意识谈起

刘国


【摘要】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对湖南省浏阳市和桃江市的林农法律意识进行了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分析,管中窥豹,归纳出了当前农民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其中的原因,最后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以期尽个人之力为“五五”普法工程添砖加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出一份力。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普法;林农;法律意识
【全文】
  
  “法乃善良公正之术”,诚如塞尔苏斯所言,在七天的实践调查中我深深地感受到在中国,法律越来越成为基层人民为权利斗争的武器。无救济即无权利,而法律正在成为人民权利救济的主要途径。然而,普法过程中暴露的一些问题也值得我们好好的去反思。七天的调查,七天的收获,就让我从林农的法律意识谈起,以一斑窥全豹,思索怎样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做好基层的普法工作。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之下的普法背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这个论断深刻的阐明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法治的重要作用:和谐社会,法治先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由此可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法治也必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要求。当前“五五”普法已经全面展开,社会各界应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五五”普法的新要求,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看待当前“五五”普法教育,理清思路,搞好结合,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

  
  二 ,普法教育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目前我国已经进行了四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制观念、维权意识等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逐步由低级向高级推进,由表面向实际转变,由狭隘形式向广泛形式实施。农民法制观念的增强和权利意识的觉醒让我们倍感欣慰。但是,在调查中我们同样也发现前面四个五年普法教育的效果并没有如我们想象的好。农民法律意识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反映了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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