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促进稳定发展的法律类型之比较研究

促进稳定发展的法律类型之比较研究


叶姗


【摘要】  现代国家的治理,主要仰赖政策与法律。促进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是政府无可推卸的责任,由此,也促进了法律的发展,法律对促进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有着独到的优势。现代性法律中具有促进型结构的规范类型的集合,可以概括为“促进型法”。英美法系限制干预型立法以“稳定”促进发展,大陆法系国家依法调控型立法以“鼓励”促进发展。“促进型法”具有内在的促进发展的特定规范结构,是专门促进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的抽象性、类型化的规范概念,既有核心内核和中心体系,又有边缘结构。
【关键词】促进稳定发展;“促进型法”;法律发展
【全文】
  

  一、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之法律促进


  

  发展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让人们富裕。人们富裕不富裕,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即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经济由自发发展到自觉发展,表明驱动发展的因素从完全竞争的传统市场机制向有政府的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共同作用的现代市场机制的转变。经济发展总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的,在发展经济时衍生的经济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很可能引起破坏社会发展趋势的社会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年均9.8%的经济增长率虽然举世瞩目,但经济发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一直以来,国内外的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我国在艰难取得巨大经济发展成就的同时,也遗留下困扰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长久稳定的诸多沉疴。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衍生的种种复杂的不平衡问题,大多需要诸多领域法律的回应性调整来解决,法律也因此得到发展。“每一个经济问题都能够被看作是这样一个问题:寻找一套最佳的行为规则,以及不同的行为规则将会如何发挥作用。”{1}现代性法律,特别是经济法与社会法,必须具备促进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的特定功能,并应自觉进行规范建构。


  

  现代国家的治理必然追求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发展。促进始终是现代国家的政府的第一要务。所谓促进,特指政府促进,即政府推动某项事业向前发展,并促使其前进。“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诸如此类耳熟能详的命题,充分体现了发展的重要性。“经济增长已经成为和平时期各国凝聚国民精神的一种信仰。对增长率的追求已成为社会成员奋斗的动力、政治团结的基础和动员全社会为一个共同目标齐心协力的依据”。{2}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人类自身的素质,满足绝大多数人类的需要,推动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趋向更公平、更合理。[1]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发展之所以需要政府促进,客观上源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存在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的问题或无法作用的领域,主观上来自国家和政府对市场机制的缺陷问题与失灵领域的介入性的解决思路。能够促进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的,可以是政策或法律,但是,政策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最有效的始终还是法律。经济与社会能否稳定发展,取决于是否有合理的法律制度让不同的利益群体表达不同的权益诉求,是否有适当的机制供不同的利益群体就差异进行协调、消减矛盾和冲突。


  

  现代市场经济是人类进入二十世纪后,在价值规律调节和支配过程中产生的有政府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经济,其基本特征是宏观调控机制与市场竞争机制相结合,此所谓“发达的市场与强大的国家”。{3}现代市场经济国家,致力于为整个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创造条件,并针对自由市场竞争带来的经济周期波动、经济结构失衡和社会分配不公等弊端,力争缓和各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矛盾和冲突。衡量经济与社会是否稳定发展,应当建立一套包括传统的经济发展指数、新设的社会发展指数和弱势群体分类指数等发展指标。经济发展阶段、社会政治条件、历史文化背景和社会意识形态不同,使各国选择了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各有侧重:经济基础好、经济实力强的国家,侧重于消极维持市场秩序,强调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角色,追求经济效率的同时促进社会公平;起步较晚、在战争中受创、急需恢复经济发展的国家,着力于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各市场经济国家因其市场经济模式不同,而形成各具特色的现代性法律。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各国积极探寻旨在为促进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所该回应的权益诉求、所应进行的权义配置、所需设计的责任结构,以及所能建构的法律体系,并形成各有特色的法律体系。“将世界上为数众多的法律秩序加以分类,……首先是为了进行在理论上的分类整理工作,以便把漫无头绪的大量的法律体系加以划分、归类,从而可以获得概观”,构成法系的各个要素,包括历史发展、法律思想方法、法律制度、法源的种类及其解释方法以及思想意识,“决定了各个体系本身,并且按照各个法律秩序具有的区别力的相对重要性,将它们分别归入某一法系”。{4}立法是通过国家的立法机构最直接迅速的形成规则的方式。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立法各具特色:一直奉行自由市场经济的英美法系国家,通过限制政府干预的授权型立法,规范政府每一次介入经济运行的行为,力主以稳定促发展;较为注重社会市场经济的大陆法系国家,政府因概括性授权而取得调控经济的正当性,通过规范政府干预的限权型立法,力主以鼓励促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