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体育与法制之关系研究
黄世席
【摘要】作为世界上非常重要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和众多体育运动流行的地区,欧盟的体育法制也随着欧盟的发展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欧盟
体育法主要涉及运动员自由流动、竞争法、转播权、兴奋剂以及争议解决等领域,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各成员国的有关体育政策、欧盟组织通过的决议以及欧洲法院的判决等,而欧洲各国体育组织和欧洲性的体育协会的决定和裁决对于欧盟
体育法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关键词】欧盟;体育运动;法制;发展
【全文】
二战后,一切都处在混乱之中,作为一个独立实体的欧洲正在面临着危险,“欧洲合众国”的观念出现了,民族主义、独立路线和妄自尊大被否决了。尽管存在不同的思想状况、传统和利害关系,但是创立一个共同体的确是有可能的,即使其最初仅仅是地理和相互满足意义上的一个架构。[1]这标志着欧洲融合的开始,其背后的目的是希望建立一个新的能够确保安全、和平、自由灵活、经济繁荣和权力共享的实体。而且,作为一个最重要的一体化的地区性国际组织,欧盟的各项制度对其他国家以及国际组织都有着一定的影响,体育运动也不例外。从整体上来讲,欧盟是体育运动非常发达的地区,欧盟的组织机构都或多或少地制定了一些涉及体育运动的法律政策,因此对欧盟体育法制的研究也就成为学术研究的对象之一。
1 欧洲体育运动与法律之调整
欧洲有着悠久的文明发展史,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最早的一洲。西、葡、荷、法、英国和德国等都都曾经是具有世界影响的强国,其殖民地遍布各大洲,几千万欧洲人移居海外,对世界人文地理和经济地理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欧洲体育在世界上也一直占有主要的地位,无论是奥运会还是足球世界杯,在一些项目上欧洲人一直夺标的热门。体育运动是欧洲传统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在欧洲广受欢迎的社会活动形式。这种传统也导致许多欧洲人经常和定期地参加体育活动。其结果是,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区别越来越少,欧洲一体化程度进一步得到了发展。
作为一种主要的社会运动形式,在欧洲融合的过程中,体育运动起着一种特殊的作用,并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跨国体育运动所引起的利害关系和影响要远比其他的活动形式更加引人注目,这也就意味着在欧洲一体化的过程中,体育运动通常走在政治合作的前面。其结果是,在欧盟融合的过程中,负责或者管理体育运动的各种政府或者非政府组织比较复杂多样,除了各国政府以及有关统一组织外,欧洲理事会以及欧盟也对欧洲体育运动的发展出台过一些指示性的文件或者条约。
对体育运动进行管理以及行使立法权的组织主要是政府组织,包括各国家内部的有关政府机构以及欧洲意义上的国际组织,例如各国政府部门、欧盟和欧洲体育论坛。至于对体育运动进行管理的非政府组织则主要有各国家体育协会、国家体育联合会/国家奥委会、欧洲体育联合会、欧洲非政府体育组织(ENGSO)、欧洲奥委会以及国际足联(FIFA)等。其他比较重要的体育组织还包括由政府代表和非政府的代表聚合在一起的欧洲体育会议以及一个促进欧洲体育科学发展和研究的组织即欧洲体育科学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