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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女大学生就业歧视与就业难的政策环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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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剖析

  
  对于女大学生“普遍弥散的、无所不在的”的就业性别歧视,是导致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最根本原因。根据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 “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是指基于性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后果是取消或损去就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但“基于特殊工作本身的要求的区别、排斥或特惠,不应视为歧视”。正是从这个角度看,“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是指,女大学生在进入劳动力市场时,因其性别遭受到的显性的或隐性的有区别的对待或排斥5。如前所述,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广泛存在于女大学生的就业过程之中,从用人单位直接发布“只招男生”等就业信息中所存在显性性别歧视,到在筛选求职简历中刻意挑选男生的隐性歧视,以及在面试中因强化女大学生的“女性身份”而不予以录取的“第二性女人”的建构等,女大学生的就业过程实质上演变成了一个遭遇深刻性别歧视的过程。而这种深刻的就业性别歧视,使女大学生在男大学生面前绝对的劣势。这种就业性别歧视,深刻地影响着劳动力市场中用人单位的员工招聘、培训及提升等一系列的政策建构。然而,女大学生所遭受的性别歧视及其形成的挫败感,在促使她们形成无法明言的隐痛时,也使其主体性的抗争总是以沉默、消极的方式呈现,进而助长了性别歧视的市场作为大行其道。可见,这种由整个社会结构建构出来的性别歧视是当前女大学生就业难的最深层次原因。不过,除此之外,本次调查也进一步发现,湖北省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下我们重点以就业难的主客体因素、地理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律规定四个方面展开剖析。

  
  (一)主客体因素:女大学生的主体性因素和用人单位的雇用策略等客观因素

  
  从主体方面而言,由于社会对两性的不同态度,已经影响了女大学生对自己成就的价值判断。因此,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与其角色冲突是互相交织的。女大学生的角色冲突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实际角色的冲突,指女性就业后花在工作和家务上的时间和精力的紧张状况;二是期望角色的冲突,指人们对就业女性的工作角色和家庭角色的期望常常存在矛盾。人们一方面希望女性取得事业成功;另一方面又希望女性能扮演好家庭角色,她们既要参加社会劳动,又要承担生育、教养子女的责任,以及家庭中绝大多数的家务。如此,现代女性所担负的多重角色和社会的不公评价,使得她们劳累不堪、困惑不已,使她们逐渐倾向于扮演“贤妻良母”的角色而放弃“职业女性”的角色,最终势必影响女大学生对自己的价值判断,消解其主体意识及成就动机。

  
  从客体方面而言,用人单位的雇佣策略对于女大学生就业难已存在着显性影响。由于经济体制改革,许多单位由“管理型”转向“利益型”,而利益化倾向决定了单位录用新成员时必然顾及劳动力的成本及收益。然而,据本次调查资料表明,用人单位雇佣女职工,显然要支付更多的劳动成本,主要表现为:第一,生育和抚养孩子要耗费女性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此期间,女性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第二,我国政策规定女性生育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产假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第三,女性比男性早退体5至10年,领取退休金的时间长,而医药费和福利支出却高于男性。企业要降低成本自然就会减少对女性劳动力的需求。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工排队”已经演变为“性别排队”,而原有的女性就业保护机制开始失效,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越演越烈。

  
  (二)地理环境:导致女大学生本地就业吸纳能力低下

  
  湖北省地处华中地区,无对外贸易的优势;不在西部地区,无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支持;在大的环境上,经济发展出现了“中部塌陷”的局面。作为吸纳女大学生就业主力军的湖北企业在和国内其他地区同行竞争时,实际上不处在同一起跑线上。

  
  地缘优势的缺乏导致就业容量过小,对本地的女大学生就业不利,对外地学生吸引力更是低下。湖北省作为全国的教育大省,所培养的优秀人才却不能留在省内发展。湖北省耗尽经济资源实际上只是为其他省市培养人才,这必将导致我省经济发展与其他先进省市拉开更大的距离,使“中部塌陷”的局面更加恶化,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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