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益律师”看中国的公益诉讼
古豪莉
【全文】
丘建东,“中国公益诉讼第一人”,1996年丘建东以福建龙岩市街头公用电话亭夜间长话收费半价规定而起诉公用电话亭及邮电局,这场官司,打开了中国公益诉讼的序幕。
郝劲松,曾先后七次提起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曾被媒体评为:“中国魅力人物--公义之魅”、中国十大消费维权人物、维权战士等,从2004年夏天开始,他先后7次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
董正伟,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诉“质检总局信息公开欺诈侵权和不履行对微软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缺陷召回执法职责”(“微软黑屏”)案,已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并同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建议:立法规定“公益诉讼代表制度”,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他们身后还有一大串,曾趟过公益诉讼这条路的律师名字。
公益律师·这条路
最近有一则广告是由一个公益律师做的头痛片的广告。公益律师奔波在田间地头,为公益之事业奔走而累坏了身体,似乎也在暗示我们公益律师这条路并不好走。
丘建东,似乎他是个特例,因为他是一位没有取得律师资格的法律工作者。但却开着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从事着公益诉讼的案件。
郝劲松,始终走在公益诉讼风口浪尖的公益律师。但是也未免有做秀之嫌,所有被媒体爆料的案件他都要插上一脚,但似乎媒体也格外关注他的动向。不管他的作用如何,似乎大家都对他采取包容的态度,静观事态的发展。
董正伟,最近冒出来的千万网民的律师代表,诉微软黑屏一案,近日法院将会立案。在网络炒爆了微软黑屏的事情,董正伟的所为必将为人们所关注。
公益诉讼过程的火爆·被人忽视的结果
实际上,目前我们暂时并不能把诸如此类的诉讼冠上“公益”的名字,因为法律对此是并无明文规定的,是缺乏规范的地带。所以才有那么多的法院在面对这类案件上纠结于究竟是立案还是不立案的问题。
社会大众在关注此类案件的时候,事实上如果自己也有过类似的经历话,最多是给予最大的关注,至于是否能获得胜诉的判决,在时间的推进过程中被大多数人所以遗忘了。正如在媒体采访丘建东时,他说“打了23场公益诉讼,绝大多数都败诉了,我并不在意,因为公益诉讼本来就不是以成败论英雄的事情,它的本质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引起公众的关注参与。发现了问题并不等于能解决问题。解决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