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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对当前公安院校教育改革的启示

  
  从1984年后到2008年期间,我国公安院校教育不断取得发展,其中部属本科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中国刑警学院)与广东、江苏、云南、湖北等地方省属公安本科院校构成了公安本科学历教育的主体,铁道警官专科学校、南京森林公安专科学校与其他各省属专科学校构成了公安专科学历教育的主体。

  
  在这个阶段,“生源来自全国普招的高中生的全日制公安高等学历教育是结构主体”。[2]

  
  3.公安院校教育改革新阶段(2008——至今)。2008年6月,以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2008年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标志,我国公安院校教育改革正式启动。

  
  但在此之前,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起率先进行了改革试点,“在2003年起停止了学历教育、改为第二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北京警察学院“在2007年3月停止招本科生”。在2008年元月份曾传出“公安部属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中国刑警学院将停止招收本科生”[3]的消息,一时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2008年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后,“2008年全国共有17所公安院校参加了试点;2009年要在2008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增加招录名额”。[4]

  
  (二)公安院校教育与学历教育的曲折关系

  
  从我国公安院校教育发展的简要历程,我国公安院校教育在第一个发展阶段里没有开展学历教育,公安学历教育在第二个阶段里获得了发展,职业教育在第三个阶段里得到了明显的支持。

  
  1.公安院校开展学历教育,是基于公安工作正规化的期望。我国公安院校教育在第二个阶段开展学历教育,与1980年的全国公安院校工作台座谈会、1983年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的大力推动是分不开的。

  
  在1980年8月举办的全国公安院校工作座谈会上,“要加强公安队伍的建设,必须要加强公安院校的建设”成为共识,该座谈会还把“建立正规化的公安院校放在重要位置”,从而对建立和发展我国公安高等教育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1983年5月,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决定“发展公安系统的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从速实现干部、民警教育训练的正规化”,并指出“今后各级公安领导干部、各级人民警察都必须分期分批送相应的公安警察院校接受正规教育,取得学历”。[5]在这两此重要的会议推动下,我国公安院校教育开展了公安学历教育,各公安院校本身也取得了良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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