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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主体与监督制度

利益主体与监督制度



——逮军“替谁说话”反思

郑小窗


【全文】
  
  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逮军的一句“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但在网络上野火燎原般地传播,人民日报也为此专门发表评论。也许绝大多数人看到这则报道,会像我一样,在第一时间有种惊愕的感觉。但静下来之后,心里的感觉却慢慢变化,变得如网友所说的,这是一句“大实话”。看来,替谁说话,这是个比表面看起来更复杂的问题。

  
  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人民日报评论上的一句话。那么党的利益是什么呢,评论员同样给出来明确的答案,是“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那么,这可能吗?我一贯认为每一个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有的利益是与其它主体共享的,有的则是专属于该主体的,我不认为目前存在一个真正完全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自己唯一利益的主体。一个政党的成立,本身就是基于某种特殊的目的,而这种目的背后的利益无疑就是这个政党的利益,中国共产党也不能例外。中国共产党有自己的奋斗纲领和基本路线,也就有了独特的治国理念和治国方略,以及伴随而来的独特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以及各种社会运行模式。也许我们可以认为最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党提出的“最高纲领”抱有极大的兴趣,但在具体的实现方式上,我相信是很难有一个统一的共识的,即使是“四项基本原则”这样的根本问题也存在不少的分歧,这些分歧并不是专属于那些个人民的“敌人”,而是广泛存在于人民内部,这话虽然显得有点“反动”,但也毋须讳言。

  
  政党有自己的利益,政党有自己对国家政权建设的一套独特的设计图;党员也有自己的利益,党员无疑希望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我觉得,这些利益都是必然存在的,并且这些利益的存在并不是“恶”的,需要讳莫如深的。相反,我认为,对利益的这种讳莫如深的态度恰恰是导致一系列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尽管并不是唯一因素。

  
  每个主体,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党、国家,都拥有自己的特殊的利益。尽管在他们成立的初衷也许仅仅是为了代表某些其他主体的利益,但其一旦产生,就会有一个必然的“异化”(不带贬义)的过程,这已经为经验所证明。按照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精神,我们应该承认这一事实,正视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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