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征纳程序中纳税人权利之保障
和利凡
【摘要】本文欲以税收征纳程序为范围来研究纳税人的权利,首先探讨税收征纳程序中纳税人权利的含义,在这个主题中,吸取了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引出何谓税收征纳程序!纳税人权利的来源是什么!怎么界定纳税人的权利!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纳税人权利的规定如何!其次谈到我国税收征纳程序中纳税人权利保障的问题与意义,先引出我国税收征纳程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简要批判,再谈到保障纳税人权利的意义。再次,探析税收征纳程序中纳税人权利的内容,主要是从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两方面来谈,该部分的重点是论证程序性权利的重要性及其内容。第四部分谈到税收征纳程序中纳税人权利保障的途径与措施,这部分主要从行政途径和司法途径来分析,谈如何救济纳税人的权利,小结部分主要是对文章的中心进行总结,总揽纳税人权利在征纳程序中的保障!
【关键词】税收征纳行为;税收征纳程序;纳税人权利保障
【全文】
绪论
在对本文写作前,笔者走访了若干名税务工作者以及纳税人,谈论中发现当论及税收行为时,都有倾向于从狭义的角度去理解即更多的是关心征税主体的行为以及权力。纳税人自身没有过多地关心自身的行为及其权利,纳税人的思维定式里也是以“征税主体”的行为为核心去规范自己的行为,这是被动的行为模式。既使他们也能有不成体系的权利观,然而这种感觉很微妙。纳税人也没有以自己纳税而感到神圣光荣。(《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新浪新闻中心联合调查显示:83.4%的人感觉作为纳税人“亏”,只履行义务没行使权利;39.0%的纳税人很焦虑,表示很想行使监督权利,但不知道怎么办;12.3%的受访者对纳税人的权益比较了解,其余87.7%的人则处于“完全不知道”和“知道一点点”的状态;80%的人从来没行使过纳税人的任何一项权益。该数据转引自罗丽莉、彭炜《浅议中国的纳税人权利》载于中国财税法网)。
这组数据值得我们思考,纳税人对其权利知道多少?实际上行使了多少权利?这不仅是个实践的问题,也是值得关注的理论问题。本文选取税收征纳程序这个重要的环节来探讨纳税人有什么权利、该环节中纳税人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保障的意义以及如何保障的视角,参考国内税法学者的研究成果,在资料整合的基础上,层层递进,使该课题更加明晰。诚然目前国内学者对纳税人权利的研究已经有相当的成果,笔者的论述也有重复之嫌,甚至是倒退式的重复。尽管如此,笔者欲用有限的知识,将对此问题的看法试谈一番。
一、税收征纳程序中纳税人权利的含义
(一) 税收征纳程序
在叙到税收征纳程序之前,欲借鉴财税法学者对税收征纳行为的厘定,在施正文教授看来征纳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征纳行为是“税法主体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所为的各种行为,类似于法理学上的‘法律行为’的界定”,狭义的界定上则受到税法公法性质的影响,因此“从主体方面讲则一般关注的是税法征税主体的征税行为,纳税主体的纳税行为一直受到漠视”[i]。从这里,可以得到这样显然的启示,广义的主体是“税法主体”。其必然包含狭义的“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征纳行为理论的合理认识将是正确认识纳税人权利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