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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实录(二)

  
  北京大学法学院蒋大兴研究员

  

  
  华东政法大学沈贵明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欣新教授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丁教授

  
  刘文华:现在第二单元的讨论开始,第一个进行发言的是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长郭军同志。

  
  郭军:首先感谢大会给我这个机会,我跟踪社会责任已经很多年了,也参与了ISO20006的讨论和制定活动。我们对社会责任的探讨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氛围,但是还值得深入。金融危机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契机,告诉我们资本不是万能的。在这样的背景下,讨论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我个人认为有两个问题需要我们关注。第一就是社会责任问题不要夸大,不是企业有了社会责任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社会责任也不是特别可怕。我们有的人认为社会责任既是一个贸易壁垒的政策问题,也是一个政治方面的问题,其实没有那么严重。社会责任的问题就是一个市场的问题,最早从市场竞争,竞争不过就攻击它,企业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形象问题,因为你是血汗工厂生产的鞋,我不买,这个企业不得不接受这个历史。对于社会责任我们不要夸大,但是社会责任问题确实有助于推生企业发展的很好的模式。第二不要把社会责任庸俗化,我们现在有这样的问题,我这个企业有社会责任,以什么为标准?捐了多少钱?捐钱不等于社会责任,很多企业捐钱是做广告。慈善赖捐的问题很突出。

  
  什么是社会责任?社会责任这个问题的内涵和外延到目前为止还不是非常清晰,因为它是一个发展中的事情,就我个人所了解,社会责任起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善待员工,这是一个企业的发展模式的问题,企业是一个投资者的个人财产,还是社会公器。这是我们要研究社会责任背景下的很重要的问题。

  
  第二是环境保护,这个不多说了。

  
  第三预防公司的腐败问题,还有就是与社区和消费者的关系问题,最后才是一个公益心的问题。大体上有这么五个方面,是不是有这么精准的界定,还有赖于大家的共同探讨。社会责任在今天也不是一个很虚无的东西,在金融风暴的背景下,企业到底是破产还是不破产,这是对社会责任的考验。你可以申请破产,或者自己扛,如果你申请了破产,是直接清算还是重整,这里也有对社会责任的考验。如果你费了很大力气去重整,这就是很好的社会责任的担当。在不破产的情况下,能不能做呢?也可以。在裁员不裁员的问题上,也有社会责任的问题,可裁就裁了,这完全是法律的权利。像有地方政府规定的不许裁员这是不行的。国有企业应该有更高的社会责任的担当,北京国资委规定了,国有企业不能裁员,这是国有企业大老板精明,有社会责任。社会责任问题,包括是否减薪的问题,可以和职工商量,对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需要我们进一步的研究。但是社会责任的发展需要四句话需要注意:1、所有的企业都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这是神话,社会责任是有成本的;2、ISO8000将是一个国际标准这绝对是假话,这不是美国的国家标准,更不要说是国际标准。我们很多人谈ISO8000是国际标准,完全是在开玩笑;3、我们抵制社会责任问题行不行,有的企业考虑到社会责任的问题,说这是对我们国家的主权的干预,这种抵制是没有用的。我们有些行业、组织说搞我们的社会责任,拿我们的社会责任来替代,依然解决不了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一是做大,二是做小。如果做大真的有一个国际公约性质的,只要我做到这个标准,你就不能说我没有社会责任了。刚才大家也讨论一个问题,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问题,这两个标准很清晰。法律责任是一个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是在社会责任的基础上,随着我们认识的提高,或者说对企业要求标准的提高,以前是道德层面的,现在变成必须执行的法律义务。今天看来是高标准的问题,过一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可能变成一个法律责任。ISO8000里说要给职工提供空调,我们现在没有这个规定。这种标准现在看起来是很高的道德标准,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也许就把它变成法律标准了。所以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是可以转化的。今天是一个法律责任,也许以后就变成社会责任了,企业都这么做了。这个问题上,大家还要注意,社会责任已经超过了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涉及到政府、媒体、其他的社会组织。我觉得大家可以注意一下重庆力帆的李明夏讲的,濮存昕也讲做好事能挣钱。现在都是供应商承担社会责任,而发达国家市的采购商一边说我有社会责任,但一边是越便宜越好。我觉得一定要在产业链上、宏观层面上有一个社会责任分担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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