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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该不该上《百家讲坛》?

  
  赞同派认为:其一,易中天教授就说:“人文学科的终极目标是为了人的幸福服务,所以,除了一部分在书斋里潜心治学的学者以外,也需要有一部分人将学术转化为可以直接为社会现实服务的东西。因此必然会有一小部分的学者走出书斋,走出学院,走向社会,走向大众,走向生活,走向媒体。孔子如果生活在今天,他肯定会上电视,不然,像他那样坐着牛车四处讲学,太辛苦了。一个真正希望传播自己思想、而且相信自己的思想和研究对社会有益的学者,是一定不会放过大众传媒这个平台的。”其二,无独有偶,近年来,山东人民出版社推出了《法学家茶座》等“茶座”系列读物。“茶座”长期位列各大人文社科书店销量排行榜,学术出版物在普遍不景气的情形下,出现了独树一帜的“茶座现象”。山东人民出版社金明善社长认为,央视的“百家讲坛”确实起到了普及学术的作用;创办系列《茶座》的着眼点也是如何把那些关乎社会民生的学术成果用普通大众看得懂、用得上并乐于接受的语言风格推介给广大读者。

  
  据说,这年头,胡乱创新会被人要么视为“反革命”,要么被人视为“精神病”。我不想做“反革命”,也不想当精神病。让(刑)法学家上《百家讲坛》,这样的说法是否现实?别说这样的说法不现实,在“一切皆有可能”的年代,只有不踏实,没有不现实。不过,以下问题仍然值得我们深思:

  
  一、为什么有那么多法学家,包括刑法学家上了《今日说法》,却至今无人上《百家讲坛》?为什么那么多的刑法名家上过《今日说法》而至今已经不感兴趣甚至明确表示不再上《今日说法》?

  
  二、 为什么《百家讲坛》那么受欢迎,而诸如cctv12频道的《大家说法》等栏目则都反响一般?所请主讲的水准固然是个问题,但是否与大众更欢迎纯娱乐的节目相关?

  
  三、更进一步,电视等传媒应该在文化传播中扮演怎样的角色?而法律,包括刑法,又如何在专业性和适度的娱乐性之间平衡?

  
  仔细想一想,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吧。

  
  一、中国没有法律文化传统。我们大伙都爱听明君贤臣的逸闻趣事,我们有厚重的厚黑类历史“精粹”,中国历史的确博大精深,不过,就是没有法律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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