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利益的影响、文化的冲撞,导致道德在一定层面上失去了原来的价值意义。在目前的中国,这样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在传统道德与各种新进文化的摩擦中,道德暴露了更多的缺陷。当然,这也许并不是道德本身的错。因为,不管怎样,我们都真心认为我们需要道德,而且越道德、社会会更和谐,只是往往我们都不是很道德,都不是很愿意自己道德。这并不能认为是道德或者社会的悲哀,如果这么认为,那么更多地只能认为这种悲哀是我们人为的。而且在社会变迁中,存在这种文化堕距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是很正常的。当然,这并不能作为我们不道德的原因或者我们寻找不到道德的原因。但如果把某种悲哀完全归结于我们自己,我觉得我自己都有些不能接受,凭什么我不能让我自己过得更好些。因此,细细思考,我们会发现这种既定的事实或者我们认为是悲剧的事情已经存在,而且我们很难改变。虽然有人认为只要人人都改变、人人都道德,一切就都改变,我也愿意这样希望,但理性告诉我这仅仅是空想。道德不会因为我们的期待就自动地在人间维护着正义,就算道德可以,我们自己呢?能遵守吗?
既然一切在变,道德也需改变。
首先,既然我们丢失了一些或者全部道德,那么我们就得承认这种事实,道德本身更是。在这样的现实中,有人认为应该更加加强道德的社会惩罚,继续用道德去规范甚至惩罚不道德的行为。但我以为,不可。社会现实已经为我们提供某种契机,明确告诉我们道德这种惩罚力量不足以处理社会事件,而且只会带来更多的社会不道德。道德的东西,必须是纯洁的。或者可以这样认为道德的遵守,往往更多地是出于我们的自愿,任何强制的道德无异暴政。道德的本性只能是善良的,往往不道德的惩罚只能是某种无形的社会习惯压力。如果我们人为地加入太多主观性的强制惩罚,无异于将道德法律化。虽然我支持某些法律的道德化,当然完全出于道德的美丽与纯洁的考虑;但如果将道德法律化,我很难想象我们还有什么纯洁的东西。而且带来的结果会不会很理想,至少我很怀疑。因此,我认为道德的改变不是吸纳其他更多强制性的规范,而是主动退出人为地实施的某种惩罚的领域,继续朝纯洁我们的心灵的方向出发。而现时的社会契机,为道德成为单纯控制或规范我们思想、引导我们做出正确行为的文化,提供了一定的社会条件和机遇。让“道德”的,继续道德。
其次,我们并不是认为我们可以对不道德行为坐视不理。既然我们丢失了道德,我们就有责任将其找回。只是找回的方式,我们也需要“不道德”。即我们需要发挥其他社会规范领域的强制影响,为道德保驾护航。既让道德离开肮脏的现实世界,又让道德的影响从内心的心灵中辐射出来。既然法律等人类其他社会规范本身就是邪恶,那些邪恶的事情就让邪恶的规范去行使。对于不道德的行为,我们以合法合理的规范去实施某种惩罚,实施惩罚的人性目的更在于强调是每个人的责任,即自己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当然负责的方式不一定是国家法律上的,同时,为了避免某种“重刑”的误解,负责的方式可以多元化,法律不可避免地是其中最痛苦的一种。但最终的目的,只是从另外一种看似背离道德的方式中,寻找道德,更好地规范行为、净化人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