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正确处理的若干关系
姜明安
【全文】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科学设置政府机构,合理配置行政职能,正确处理政府系统内部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与政府外部的关系。政府内部的关系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政府部门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部门内部的关系三个层面;政府与外部的关系包括政府与被管理者行政相对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政府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乃至执政党的关系三个层面。狭义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只涉及政府内部关系的变革,即政府本身机构的设置和职能、权限的划分。广义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则涉及以上所有六个方面关系的调整。
首先我们讨论政府与外部的关系的三个层面:
政府与被管理者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政府管什么;二是政府怎么管。前者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问题,改革的方向主要是强化被管理者自治、自主,减少政府的干预,特别是减少政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内部事务的微观干预,构建有限政府;后者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的问题,改革的方向主要是确立以人为本,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和社会公众参与的民主方式。
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主要涉及的是管理主体,即谁来管的问题。社会事务与行政相对人的活动有些不需要公权力的干预,有些需要,但需要公权力干预、管理的事务不一定都必须由国家、政府垄断。广义的公权力除了国家公权力以外,还包括国际公权力和社会公权力。如NGO、NPO等社会组织、团体。所以,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的改革方向应该是政府职能逐步向社会转移。许多行政管理事项虽然是公共物品,必须由公权力提供,但不一定非要由政府提供,完全可以由民间的社会组织、团体,如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医师协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会、妇联、民间环保组织等提供。我们现在问题还是政府管得太多,NGO、NPO发展不够,政府公权力向社会转移的速度太慢。
政府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乃至执政党的关系也是广义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政府与立法机关的关系涉及政府权力、财力、人力的来源问题,关涉国家政体的民主性质;政府与司法机关的关系涉及行政权的制约问题,关涉公权力腐败、滥用的扼制;政府与执政党的关系涉及党的领导与责任政府的平衡,关涉中国特色政治文明如何架构。这些是比较宏大的问题,需要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