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仿佛要人回归到最原始的生活,但呼吁低碳生活并不是让人们去过原始生活,只是在倡导享受现代生活的同时,也要去留意怎样的生活才能更环保、更“低碳”。只需采用气候友好的生活方式即可,这不会对我们的生活方式造成太大改变,也无需付出多少代价。也就是说,只要每天稍一注意,人人都可以低碳。这就是低碳生活的态度。
全社会都应过上低碳生活
地球失去人类,照样运转;人类失去地球,一无所有。这么说来,低碳生活,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当有低碳生活的态度,并自觉身体力行。低碳生活中有一个叫做“碳中和”的流行概念,说的就是,排放多少二氧化碳就得补偿多少。有人计算,如果一年用电3000千瓦时,就等于排放了2.36吨二氧化碳,那么需要种22棵树才能补偿。然而,低炭生活也不只是普通百姓的事,全社会都应过上低炭生活,无论是企业团体还是政府组织。现代法治生活中,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其中就包涵“绿色经营”的责任。例如,一些公司在信息交流沟通时,通过视频通信会议系统和网络的方式,降低对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的依赖,显然就是在推行一种绿色商务的崭新理念。一言以蔽之,企业也要过低炭生活,带头削减更多的温室气体排放,努力实现绿色经济。
除此而外,政府也应推行各种节能减排的低碳举措。近年来,政府已经逐步意识到倡导和推广低碳生活的责任。例如,在全国推行的塑料袋收费制度,就是一种低碳生活倡导的有益尝试。奥运会期间北京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政策,有效减少了1.2万吨污染物排放,相当于限行前63%的汽车尾气排放量。这不仅是“绿色奥运”承诺的履行,更是政府在低碳生活推广方面的一场贡献。
当然,要实现全社会过上低碳生活,还必须完善低碳生活的各种保障机制。如果环保系统及相关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则会挫伤人们对低碳生活的热情和信心,低碳生活也就止于一种宣传口号。所以,政府和社会在倡导低碳生活的同时,也应为民众创造低碳生活的环境,这本身也算一种低碳生活。否则,低碳生活也许只好流于想象了。
2009年5月25日晚于上海
(全文约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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