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样;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样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
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6、醉酒的标准
通常所指“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与“醉酒驾车”。多少酒算醉酒驾车?“饮酒驾车”与“醉酒驾车”如何界定?
判断主要依据:2004年5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规定:
3.3饮酒驾车 drinking drive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3.4醉酒驾车 drunk drive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即:20mg/100ml≤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 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车”。
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临界值:
行为类别 |
对象 |
临界值(mg/100ml) |
饮酒驾车 |
车辆驾驶人员 |
20 |
醉酒驾车 |
车辆驾驶人员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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