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旅游产业增加GDP与农民收入
如果当地政府将发展旅游产业作为带动本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龙头”,政府制订了“大旅游”的发展战略,这意味着将征用更多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增加旅游景点、增建景区内交通设施(包括索道和电梯、无污染车辆)、扩建机场、拓宽公路、增加酒店、饭店,娱乐设施,休闲设施,园林绿地,停车场,加油站等。这些直接接待游客设施面积之外,还要增加比该面积两到三倍的辅助面积,如饭店的厨房,酒店的洗衣房,操作间和职工宿舍等。增加旅游客车和导游培训、开发更加丰富的旅游纪念品、设计大型主题文化歌舞晚会等,也都需要场地。
征地搞这些建设,一方面需要相当大的资金投资,另一方面需要给失去土地的农民补偿。当地政府没有这么大的财力,多数是采取招标方式,吸引境内外的投资者来本地搞开发。笔者在某地了解到,当地最著名的上山电梯和缆车项目均不是当地政府和当地企业投资的,更不是当地农民集资兴建的。导游说:“当地人比较穷,没有那么多钱,来投资的是外地的民营企业。”导游还说:“外来的民营企业可以获得50年经营期,投资也许用不了10年8年就收回了。”
所以,旅游景点的门票收入主要都被外来的民营企业拿走了。尽管当地政府能获得税收,当地农民也能获得一些就业机会,但是,从长远来看,从当地农村事业和农民生活的可持续发展来说,能否与外来民营企业的投资发展获得同步发展,还是一个未知数。
对于当地政府来说,发展旅游产业就是发展经济,发展经济才能创造就业机会,政府才有税收,政府财政支持的一切预算项目所代表的社会事业才能发展。而在这一切发展之中,最重要的指标是当地的GDP以及政府财政收入。因为在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前,强调发展经济、看重GDP数字一度成为地方政府追求的目标。因为这些数字是可以量化和比较的,两地政府经济数字比较之后,就可以排出先后名次,展现出“百强县”、“百强市”或“前十名”、“前五名”等不同位置,这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政绩的体现。
在我国各级政府的公文或媒体的财经报道中,GDP和人均GDP都是使用频率颇高的概念。在国际上,如果分别按照总量GDP和人均GDP排位,我国的排位顺序刚好相反:前者可以排在全世界前五位,后者可能要排到全世界倒数第几位。这种排位上的强烈反差,就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殊国情。在GDP总额方面,去年已排到全球第5位,这说明我国经济规模已经很大。但是,我国人均GDP则排到全球第100多位之后,这说明我国老百姓的平均富裕程度还很低。如果只计算我国城市人口的人均GDP,也许我国国民的富裕程度排位可以大大提前,如果只计算我国农村人口的人均GDP的话,我国的排位比人均排位更加靠后。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我国农村人口多,农民收入低,农业困难大。
在这种特殊国情下,如果只看GDP和人均GDP或政府财政收入等指标,并不能全面反映我国的城乡差别,也不能完整反映城市居民与农民人均收入的差别,更不能反映出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成果在人口中享受的非均衡性。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GDP和人均GDP数字并不能全面反映经济发展与农民、农村和农业发展的特点,即使农民收入不增反减的时候,当地GDP和人均GDP数字仍然可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