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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法在中国的演进

  

  结语


  

  公法在中国的演进历程,是社会生态转变使然。面对着这一进程,我们始终应秉持着一种客观求真的态度。那种用绝对的法律形态来涵盖公法的各种历史形态,固然与当前的法治形势相吻合,然这种以点带面的做法,只会助长当前人们以现有的标准对公法的历史形态进行所谓的“现代化改造”,从而在“法律万能”的泡沫中遮掩了社会规范的鲜活。


【作者简介】
石绍斌(1971—),男,湖北麻城人,宁波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
【注释】有关中国有机宇宙论的观念,最重要的记载是《易经》、《老子》、《大学》和《中庸》,相关讨论可参见:成中英.论中西哲学精神(M).北京:东方出版中心,1991:216.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于1999年1月组建了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在有关方面的支持下,开展了对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调查和研究。4年来,课题组对全国lO个县市、2个大型工矿企业,1个大学进行了长期深入的调查,取得了11 000多个样本和近千份和各类人员的访谈记录。经过充分准备,课题组自2001年6月开始了全国规模的抽样问卷调查。按概率抽样方法,在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72个县、市、区,做了6 000份问卷调查,取得了大量的数据和资料。课题组依据这些调查和数据资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结合对于社会结构理论和各种文献资料的研究,于2001年8月开始撰写第一个研究报告,并于2002年1月出版了《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根据课题组4年来的调查研究,现阶段中国社会已分化为由10个社会阶层组成的社会阶层结构。划分阶层的标准是,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占有状况为根据。具体包括: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及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以及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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