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危机”的两个法学认知取向:极端主义与现实主义
魏衍亮
【摘要】摘要:(1)经济危机对于个人品格、人类文明的健康成长是一个必需品。(2)“经济危机”产生过两个法学认知取向:极端主义与现实主义。(3)我们阅读那些文彩动人、推理自恰、闪耀道德与知性光辉的法学理论时,要保持戒心,找一些让其沦为笑谈的视角,思考到攻破其伪装的层次和高度。(4)深刻的法学是一宗罪。(5)美国没有腐化、衰败,相反,它将更加强大,更加稳定,挑战美国核心价值的国家则可能深度腐化、骤然衰败,瞬间转向,《历史的终结》一书揭示了一个关于美国与其敌国命运的伟大命题。(6)以扩张与维护律师权利为主线进行综合改革,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
【全文】
一、经济危机是个好东西
从一个知本家、创业者和投资者的角度,我们体验和观察这场百年一遇的“经济危机”,有一个很深的体会:这种危机对于个人品格、人类文明的健康成长是一个必需品。
我们接触大量的年轻应聘者,感觉大部分年轻人学无所成,需要重新培养,而且受懒惰、胆怯、投机取巧、得过且过的价值取向所束缚,缺乏良知、胆识、吃苦精神、自由理性和对于人类基本价值的尊重。
可以说,大部分教育机构对于人的品性与技能的培养基本都失败了。我们只能在实战中磨砺品格,锻炼技能;花费时间和金钱购买的学校教育基本上是“Nonsense”。经济危机,至少可以作为一场就业危机、生存危机,提高职位竞争的难度,让求职者学会尊重自己的职业、雇主,尊重客户细微、琐碎的需求,尊重那些伟大、善良、勇敢的创业者、投资者。
回头看历史,“经济危机”产生过两个法学认知取向:极端主义与现实主义。极端主义往往塑造少数法学领袖,掀起社会运动,最终归于平淡。例如,Marxism就是一种极端主义。它在试图解决一些道德与理性难题的时候,忽略了其他更加关键的经验要素。在一个呼唤单一性,呼唤权威,呼唤抽象推理的体制下,大量理论家和实践家会跟从极端主义的法学经典理论,开展富于挑战性的建构探索,最终引发革命,甚至是暴力革命。
相反,现实主义不容易产生法学领袖,不容易掀起社会运动,它也不指望,不需要通过社会运动解决现实问题。它将一直平淡,应用面也窄,但是定力很强。在一个反对单一性,反对权威,反对抽象推理的现实主义体制下,大量理论家和实践家会根据各自的法学理论,牢固地推行老规矩,反对引发危机的创新与扩张,极力抗拒革命,尤其抑制任何形式的暴力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