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单独作案趋多,团伙作案骤减;被动犯罪渐少,主动犯罪走强。普通的青年刑事犯罪有相当比例属于“逼近犯罪”、 “被动型犯罪”,多是在受到伤害、失恋、欺骗、不能调控后,而出现的激情犯罪,其在犯罪活动中的角色一般为服从、参与、盲目,自己积极主动地实施犯罪的比例相对较小。相对前述几起经济犯罪案中的“80后”截然相反,从犯罪的起因、手段、结果上看皆属于积极主动的实施犯罪即“主动型犯罪”。没有外因的诱惑、教唆、伤害等,而是一旦染指,一发而不可收,不能自拨,难以回头。再者,他们的犯罪都是独来独往,单打独奏,既没有外人的参与共谋,也没有本单位的同流合污,未体现共同犯罪之特征。这些都是与其作案时的涉世未深的年龄特征对称的。造成“80后”经济犯罪的诱因既有社会因素,又有接受教育因素,同时还有自身心理因素等错综复杂。不良社会风气对其经济犯罪影响力增大。
“80后”经济犯罪案件的增长有着深刻的经济背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社会经济水平的大大提高,加之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社会价值观念受到了挑战,经受侵袭的免疫力薄弱,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还达不到健全的水准。相反对金钱、物质、时尚、利益的追求似乎超越了一切。在此背景下,一旦进入了社会的就业阶层和服务行业,他们与社会的接触层面的不断增多,物质欲、攀比欲、奢求欲和金钱欲诱发并放大了固有的贪图享受、好逸恶劳、爱慕虚荣、坐享其成等不良行径,与人性中潜在的自私阴暗心理特质及设身处地形成的职位条件相结合,进而演变成为不法行为。当看到周围一些生活优越者其衣食住行阔绰方式,蠢蠢欲动的欲念,非分之想的失衡,盲目脱离实际的追风,催生不惜以身试法,最终沉沦于犯罪之渊。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缺失,经受考验的能力大打折扣,对事物的珍惜把握不够坚实。
纵观 “80后”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出生在改革开放年代,成长在信息网络时代,生活在无忧无虑时代,工作在稳定舒适时代。他们普遍对国家发展认可度很高,对所处现状的满意度低;对工资待遇期望值很高,对劳动付出的情愿度低;对物质生活追求很高,对挫折失败的承受力低;对贪图享受接受程度高,对艰苦奋斗认可程度低;过度依赖性高,自我生存挑战指数低。多数以事不关己的角色出现,缺乏责任感、危机感和奉献感,很少去顾及家庭安危、社会责任、企业生存、父母期望等问题,前述案件的“80后”几乎在家中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柴米油盐酱醋茶不管不顾。张某所任职的华生交电集团有限公司在吉林省民营企业中也是赫赫有名的,以张某现有的职位和出色业绩而论,最高年薪可达到6万元,如此丰厚的待遇和回报,背离单位实在是不可思议,这也是“80后”不能很好珍惜现有位置而自食其果。三起案件中,两人在供述中毫无避讳称其是为了享受、为了刺激,为了尝试。张某曾说就要感受一下不曾过过的生活,不去留下遗憾。由此,面临着现实生活的选择,很难避免一部分意志不坚强的年轻人为满足一已私心、谋取一已之利、追求一已之愉而背道而驰迈上了犯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