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典型案例透视“80后”经济犯罪

典型案例透视“80后”经济犯罪


张瑞;赵丽宏


【全文】
  
  曾几何时,“59岁现象”揭示的是接近尾声的最后疯狂,而笔者所新近接触的案例,则更多的是“80后”。

  
  刚一涉入经济犯罪所彰显的肆无忌惮。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他们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光怪陆离的生活场景,迷失了正确的人生航标,在一些内在和外在因素交互作用下误入歧途。与其他经济犯罪主体不同,低龄化衍生出与众不同的特点,尤以犯罪前的无知与无常、犯罪时内心的挣扎与困惑、作案手段的无畏与无度、作案后的惶恐与自责,表现得尤为突出和明显。作为基层经侦部门主办民警直接参与几例活生生“80后”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合上的是案卷,产生的却是透过个案特有的审视。下面,结合我们参与侦办的三起涉嫌经济犯罪案件,透过3名年轻后生在案件中扮演的角色和触及的相关法律,试对“80后”经济犯罪的特点、诱因及惩防对策作以剖析。

  
  一、 基本案情

  
  周某某,男,1984年10月20日出生,家住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某村,长春理工大学学生,2008年8月份以用其奶李某某的房照贷款为其父“平事”为名,将房照骗出,之后并没用于贷款,而是将房屋以两万元的价钱卖给其婶梁某某,并签定协议。其奶李某某得知后不同意卖房,致梁不能过户更名。梁某某多次向周某某催要房款,周拒不归还。万般无奈之下,梁某某来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根据调查所获证据材料证实,周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侦查员于2009年4月21日清晨在长春百脑汇科技城将周某某抓获刑拘。因其家属已将涉案款项返还给被害人, 5月4日公主岭市人民检察院对此做出了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的决定,同日对周某某取保候审,5月14日移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林某某,男,1980年4月30日出生,家住公主岭市区河北街道某委,08年6月到公主岭市白鸽工磨具销售有限公司做业务员,自2008年11月至今,私下收取长春市鹏昊金属制品厂货款12000元、长春市临河街肖云辉货款3000元、长春上海路砂纸砂布总汇货款15000元,梨树县小城子峰林日杂五交化商店宋学峰货款11000元,上述款项均未交与本公司财务,时间已经超过3个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触犯刑法272条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2009年4月23日中午12时在公主岭市站前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抓获,于当日下午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将其刑事拘留。4月30日被依法逮捕。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