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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日本取得战后最伟大的法制进步

  
  有趣的是,“普通法理性”所统治的社会,人们可以每天看到、讥笑、原谅并改进自己,同时也改进观念、理论、判断和规则。在德国那种接近内陆化的现代国家,僵化不变的法治理性,就像一个癫痫病患者,经常健康,但也会突然发病,人们几十年才一起回头,跟着东特勒或者希特勒去看到、讥笑、原谅并改进自己,同时一同改进观念、理论、判断和规则。

  
  十多年前,我判断,日本的最终福祉在于回到1923年,这个1923年时,日本追求common sense统治的法治判断将和半个普通法的战后体制相结合,塑造一个亚洲的大不列颠。这个大不列颠,是台湾、中国大陆建立现代法治的榜样。在台湾,其法治改革的最伟大进步就在于实行更加与北美接近的陪审团制度,以及判例法占主导的新造法制度。在中国大陆,任何一种单独的改造都挚肘于事先过于精致的牵制性安排。它的发展轨迹和惯性方向是毛时代确立的,任何人不会使之发生大的变化。中国大陆在法律制度上取得近代化,或者现代化,还至少需要50年。

  
  很高兴法学教授们没有对2009年5月21日,一个普通人的报导表示关注。我们这些普通人则认为,恰恰这个报导记载了黄种人历史上最大的实质性法治进步,是黄种人全面埋葬专制制度与专制思想的开始。

  
  随着日本、台湾等黄种人地区逐步建立这种陪审团统治的法治,黄种人思想和情感自由发展的空间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巨大解放。黄种人对人类制度、科技文明作出重大贡献的时代也将到来了。

  
  附件:

  

  
  日本实施战后最大规模司法改革 恢复陪审团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21日15:3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1日电日本21日开始实施陪审制度,展开战后最大的司法改革,重大刑事案件的初审将由6名民间人士担任陪审员,和3名法官经由过半数的意见决定被告的有罪或无罪以及量刑的轻重。

  
  据“中央社”报道,日本在1923年成立陪审法,1928年在九州的大分地方法院开始全国首次陪审制度,由12名民众参与审判,这项制度于1943年中止。今天的实施是日本66年来的首度。

  
  陪审团只能参与地方法院的审判,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仍然只由法官来审判案件。初审的判决若被驳回,由将新的陪审员来重新决定审判结果。包括1名法官在内,9名负责审判的成员之中须过半数赞成才可决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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