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精法学教育,办强法律教育
卜安淳
【关键词】法学;法律;法学教育;法律教育
【全文】
近年来,我国的法学教育发展迅速,成绩巨大,但我国的法学教育存在不少问题,情况堪忧。
或以为法学教育之问题的出现正是因为法学教育之发展过于迅速,这应该有些道理。但法学教育存在问题的更为重要的原因,可能主要在其他的方面。我认为,不分法学教育和法律教育,因而把法学教育当法律教育办,把法律教育当法学教育办,专业淆乱,目标模糊,是其中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目前,我国港台高校中设立的多是法律学院或法律学系,而大陆高校中,除华东政法大学设有法律学院外,几乎清一色都是法学院(北大、清华也不是将法律学系改为法律学院,而是改成了法学院),条件稍逊的大学或学院则或设法律系,或设法学系。法学院和法学系办法学教育,应该是名实相符,法律学院和法律系办法律教育,也可以名实相符。但是,无论是法学院、法学系,还是法律学院、法律系,大陆高校的本科教育实际上都是“法学教育”。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中,本科教育中没有法律专业,只有法学专业。只设法学专业而不设法律专业,这似乎只是个专业名称的问题。假如法学院和法学系以法学专业的名称办法学教育,法律学院和法律系以法学专业的名称办法律教育,虽后者在专业上名实不符,但因其在院系上名实相符,倒也不失为一种路子。因为根据现实,我们的社会既需要法学人才,更需要法律人才,设法律学院和法律系以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任务。
但是问题没有这么简单,我们教育中的问题不仅仅是院系和专业的名称上的问题。
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学科中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等门类,没有法律门类或法律学门类,法学门类中有法学专业、知识产权专业和监狱学专业,没有法律专业或法律学专业。有关法学专业教育教学的权威要求是: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该(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法学专业教育的主要课程是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