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只能是警民关系,与警察公共关系行为仍然有区别的。
(二)确定目标听众
所有的商人都能够理解这个问题——当一对夫妇出现在商店里,精明的商人一眼就能够识别出那对夫妇中谁才是一桩买卖的决策者、进而向该决策者全力游说以促成该买卖从而赚得钱。保守地说,你作为警察公共关系部门的一员,或许没有机会去见到有权作出决策的人;但是,你在开展警察公共关系行为时必须要将这种情况考虑在内。即使你已经明确了谁才是决策者,你依然需要在目标听众的名单上列出更多的人。当然,有两种人——一种是强烈支持你(警察机构)的人、另一种是坚决反对你(警察机构)的人——你必须立即从名单上删除;而那些立场不是很坚定的、以及那些对你的话题不是很关心的人,你应当把他们纳入你的目标听众名单。对于名单外的人,你就不必太费心了。关于政客失败原因的研究报告表明,他们之所以失败,与他们企图赢得每一张选票是有着密切关系的——虽然他们知道他们需要的只是赢得多数的选票,但是他们却没能抵挡赢得全票的诱惑——他们最后得到的信息就是虽然他向更广泛的听众进行了呼吁,但是他却没能打动任何人、一致他们改变最初的成见而给他投票。因此,警察公共关系部门的职员要明确一点:忽略那些不喜欢你的人;只向那些被你迷住了的人挥手;争取那些立场未定的中间派。
(三)明确行动的内容
所需要传递的信息才是警察公共关系行动的心脏。警察机构需要传递给社会公众以信息,这才是警察机构开展公共关系行动的依据。如果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只是出于一时的激进(radical)或不理智(unreasonable),那么不但不能实现警察公共关系工作的目标,而且会导致你与目标人群的疏远(alienate)。
任何警察机构需要传递的信息都包括四个因素:发展与目标人群业已存在的和睦关系;准确地界定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对策;解释该对策所带来的利益。
三、典型案例分析
为了解释这些因素,让我们想象一下——假如你被邀请到扶轮社(Rotary Club)作演讲——关于你所做的地区小组与你所在的城市政府机构之间的开放谈判。我要指出的是,向公众进行演讲是最有效的公共关系手段——当然,不一定是正式的演讲,只要是实时的、面对面的、能够互动交流的就可以了。在新闻访谈节目中充当访谈对象(如The Larry King Show)就如同一次公众演讲。甚至在一场与听众保持电话交流的电台访谈节目中参与一下,那也是非常好的警察公共关系媒体;但是,在这种访谈交流中,你必须事先经过相应的训练、坚持自己一贯的立场( “think on our fe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