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几个案例分析[1]

  
  下面是其中几个典型的案例:

  
  案例一:2008年3月12日,舞钢市检察院在为自己的车辆办理年审手续时发现,该市的车辆年审时未向本市地税局缴纳车船使用税,而是异地上缴,造成了本市税源流失。向舞钢市政府和地方税务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宣传和征收力度,积极采取措施,扭转该方面税收工作的被动局面。舞钢市地方税务局采纳该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实行委托代征,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强化税收控管手段,建立税源信心传递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等措施,改善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做到了应征尽征。

  
  案例二:2008年4月22日,舞钢市检察院在办理民事申诉案件中发现,舞钢市国土资源局发放给舞钢市垭口办事处石门郭村相邻居民张玉山、李海玉两家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东邻标注不一致,导致两家因土地使用问题发生纠纷。舞钢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查清相关城市规划情况,预留公共用地,落实出让土地的准确面积和四址。舞钢市国土资源局采纳后,为错误登记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地籍档案进行变更,对关工作人员给予了批评教育。

  
  案例三:2008年4月22日,舞钢市检察院在办理张玉山、李海玉土地使用权纠纷申诉案件中发现,在舞钢市法院审理该案过程中,舞钢市建设局草率出具一份《关于李海玉、张玉山等五户商住楼入户道路的规划说明》,该说明没有标注单位名称、发文字号、签发人、发文依据,形式草率,要件不全,制作过程和表现形式很不严肃。舞钢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查清该份规划说明的制作过程,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舞钢市建设局对制作该规划说明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制作过程进行了说明,并表示该规划说明的制作程序存在瑕疵,一定吸取教训,严格出具法律文书程序,坚持依法行政。

  
  案例四:2008年6月6日,舞钢市检察院在查办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中发现,舞钢市二中擅自使用本校划拨用地建设教师住宅楼,建成后又以市场价向教职工出售,该校财务管理混乱等情况。舞钢市检察舞钢市教育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尽快清查处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该舞钢市教育局采纳了该建议。该局督促舞钢市二中尽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上缴给相关部门,并逐步完善办理教师住宅楼的有关手续,最低限度减轻教职工的经济损失,撤消了该校校长职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