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和平法》中译本思想综述
宋飞
【全文】
《战争与和平法》的最新中译本,是由国内著名法学家何勤华先生组织人员,在美国学者坎贝尔英译本的基础上转译过来的。这个英译本因有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助理国务卿戴维.J.希尔撰写的导论,而在众多译本中鹤立鸡群。但与拉丁语原著和荷兰语等版本相比,英译者对原书内容进行了一些删节。该书于2005年5月由上海出版社出版,和中国读者见面。《战争与和平法》中译本思想所能告诉我们的一些格老秀斯的法学思想,经笔者整理,综述如下:
一、国际法的定义
二、国家主权及豁免
三、领土取得方式:先占、时效
四、领海和公海的划分(海洋有限自由思想、承认国家的领土主权原则);划分界线的中间线原则
五、难民与引渡
六、条约法
(一)人身条约与非人身条约
(二)条约与协定
(三)条约法保留
(四)条约必须信守
七、战争法
(一)“兵不厌诈”、“骄兵必败、哀兵必胜”、“将在外,均命有所不受”等战争法则
(二)以白旗作为要求谈判的标志
(三)区分无条件投降和有条件投降
(四)战争是为了和平而进行
(五)必须宣战,战争才算合法;反对不宣而战
(六)区分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
(七)反对在战争中屠杀妇女、儿童和老人
(八)战争中立原则
(九)战时的节制和人道
(十)对于违反国际法的的犯人(战争罪犯),捕获者或审判者有权处其死刑
八、外交法
坚持保护外交代表的安全原则(“两国交兵、不斩来使”)
九、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一)协商
(二)提交中立的第三方仲裁(有立即建立国际法庭的意思)
(三)抽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