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性骚扰立法研究(六)
中国反性骚扰立法构想
张绍明
【全文】
第一节 性骚扰立法之分歧
尽管性骚扰立法的呼声很高,在中国现阶段是否应该进行性骚扰立法,目前还存在分歧。这种分歧表现在两方面:中国现阶段是否应该进行性骚扰立法?中国反性骚扰该如何立法?
主张中国目前性骚扰不宜立法的人有两种观点:性骚扰属道德范畴说和性骚扰立法时机不成熟说。持性骚扰属道德范畴的人认为,性骚扰首先是一个道德范畴问题,道德是一个底线,再往上如果达到法律可以管制的时候,就属于法律问题了,在道德和法律范畴还未界定清楚之前,中国不宜进行性骚扰立法。[114]或者认为:说到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性骚扰其实根本和法律无关,是单纯道德上的问题。我们希望的不是法律会对此有什么规定或者是条例,而是在做人方面公众素质的普遍提高。[115]持性骚扰立法时机不成熟观点的人认为:目前大量拐卖妇女、强奸、家庭暴力等严重犯罪尚得不到有效遏制,对于性骚扰这样一个仅限于精神损害的问题,还不到立法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也表示,如果性骚扰仍未界定清楚就立法,肯定会给人们的社交活动造成影响。[116]
现阶段是否应该进行性骚扰立法,不仅专家学者存在分歧,大众的看法也不完全相同。在新浪网和《半月谈》杂志联合调查进行的一次性骚扰是否亟待立法问卷调查中,认为立法“十分迫切”的女性远远多于男性,有74%的女性呼吁加快立法,而持这样立场的男性比例是47%,两者相差27个百分点。只有7%的女性认为现在还不是立法的时候,有18%的男性不主张现在就立法。同样的,主张依靠道德约束而无需立法的,男性比例明显高于女性,前者比例是34%,后者比例是18%,两者相差16个百分点。可见,在要不要立法,要不要马上立法问题上,性别鸿沟是很明显的。女性是性骚扰行为的主要受害者,她们比男性更强烈地希望就性骚扰现象加快立法。但男性的看法也值得重视,他们比较担心性骚扰立法扩大打击面,出现负面影响;害怕有的女人利用性骚扰的罪名讹诈对方;害怕性骚扰判断标准的不明确导致女性想告谁就告谁,“同样的动作、语言和表情,如果女人喜欢,就是柔情蜜意,如果女人不喜欢,就是性骚扰,都是女人说了算,太不公平!”
反对现阶段进行性骚扰立法的人认为:立法不当,会引起社会问题。立法者当是好心,但估计该法出台后会处境尴尬,难以真正实施。[117]
尽管目前存在反对性骚扰立法的声音,但呼吁尽快进行性骚扰立法的还是多数,这是因为目前法律规定的欠缺使性骚扰受害者维权艰难,而现实生活中性骚扰问题的大量存在,法律不得不正视这一现象。我国对性骚扰的关注是从立法界开始的。1999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陈癸尊等32名代表正式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性骚扰法》议案。[118]从此之后,性骚扰开始进入法律研究的视野。2001年全国首例性骚扰案在西安出现时,媒体一片惊呼:性骚扰遭遇法律空白。随着媒体的不断关注和性骚扰案件的不断出现,立法惩治性骚扰的日渐高涨。但反性骚扰该如何立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可以简单归结如下:(1)制定单独的《性骚扰法》;(2)修订《
妇女权益保障法》,在该法中规定有关性骚扰的内容;[119](3)在《
劳动法》中规定反性骚扰的内容;[120](4)在《
公司法》中规定反性骚扰的内容;[121](5)以司法解释方式解决目前所面临的性骚扰问题。[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