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期盼预算透明更进一步

期盼预算透明更进一步


朱大旗


【全文】
  

  继新华社3月15日全文播发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之后,财政部于20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又正式公布了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该“预算”以四张“预算表”的形式将2009年的“中央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支出”、“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基本数据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从而使社会各界可以更多地了解中央财政的收支安排,使有关部门在公众监督下更好地执行预算。对此,财政部新闻发言人胡静林称:“以往年度的中央财政预算草案经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后没有立即公开,此次在审议通过的第一时间在财政部网站上予以公布,尚属首次。”权威媒体也称道其为“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的重要一步”。


  

  不错,这确是我国预算走向及时公开、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重要一步。在过去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下,与财政统收统支和“国家主体分配论”思想相因应,我国的财政预算活动从某种意义而言基本处于不透明状态,社会公众对财政预算活动信息知之甚少,更遑论参与财政预算决策和行使监督职责。而作为推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加强预算透明度的进程始自世纪之交的1999年6月国家审计署代表国务院向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所作的《关于1998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该报告针对我国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一系列严重问题进行了深刻揭示,从而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政府财政预算问题的广泛关注。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政府“要细化报送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草案内容,增加透明度”、“报送内容应增加对中央各部门支出、中央补助各地方的支出和重点项目的支出等。”从而自2000年起启动了细化预算编制、试编部门预算等旨在增进预算透明度的工作。此后,又相继推出了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及设立各级人大预算审查机构和规范预决算程序等方面的改革,从不同侧面推进我国财政预算公开透明的进程。我们目前于报刊所见:“深圳市约300页的部门预算开启市民‘公共预算之旅’”、“河南焦作2008年市级预算,全部文件有8本(大类)、1200页之多”、“承德市2009年预算报告两遭打回,省下7千万后通过”等,都可在一定程度上视为预算透明度增强的表现和结果。而我国2009年“预算报告”与“中央财政预算”的及时公布及其内容相较往年较为科学、规范、易懂,也无不彰显着我国预算在透明性方面取得的可喜进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