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发现一种新的活法
秦子甲
【全文】
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社会从一个以亿万小自耕农为税收基本单位,而由帝制体系自上而下笼而统之的体制,向工商社会蜕变[1]。在此通常所谓的社会转型时期,亦即唐德刚先生所揭橥的“历史三峡”中[2]。于此,中国的传统文化遭遇西方文明的强势挑战,原有的“内衍化”进程被打破[3]。对于两种有鲜明特征的不同文明样态,国人的思想开始变化,纷争频起,有拥护西方者,有维护传统者,而更多的小民则左右徘徊,忽而觉得东方人伦、礼俗、情理不容消解,忽而感到西人民主、科学、法治亦为善端,每个人的内心都在挣扎,都在辩论,是为中国当下的文化困境,亦是我们讨论问题的最宏大背景。易言之,我们如何超越或扬弃旧活法的惯性而妥当地发现并适应一种新的活法。
一
先举几个也许不是最为贴切的例子:
1,“第三者”能否继承遗产的问题[4]。夫妻俩有31年的婚姻,丈夫却突然背弃妻子,爱上了比他小22岁的另一个女人,随之身患绝症。于是,那个情人便开始以妻子身份守候其身边。男的在病故前决定将遗产遗赠情人,而妻子对此无法接受,引发诉讼。这里的问题是,按东方的人伦情理,“第三者”插足他人婚姻,显然应受道德谴责,怎么还能让其因过错而获利?而按西方的自由理念,每个人的意思皆为自由,这种自由意志亦是一崇高价值,应得到法律保护。人之将死,其意思更应得到他人尊重,既然他深爱这个情人,愿意将属于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她,又有何不可?于是,孰是孰非?[5]
2,北大的张维迎教授在清华大学发表演讲时指出:“改革的基本前提是尊重既得利益。”“改革必须补偿现有利益群体,否则改革就进行不下去。”“改革使得相对利益受损最大的应该是领导干部,其次是工人,接下来是农民。”[6]于是舆论大哗,因为张教授的结论和民众的普遍直觉截然相反。这里的问题是,根据现有信息,我们无以判断张教授是如何得出这一结论的,是否成了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但笔者感到,作为北大教授,其结论的背后应有比较科学的理论作为支撑,如果确实如此,那我们的民众应对此持怎样的心态?伽利略曾挑战先哲亚里士多德关于“重的东西落得快,轻的东西落得慢”之教条,亦倍受大众嘲讽,直至比萨斜塔实验。可见,民众的直觉未必完全科学而正确。
3,是发生在2003年秋冬之际的沈阳刘涌案[7]。在本案中,“刑法学界与民众的观点截然对立。当著名法学院的多位著名刑法学者要求坚守“程序正义”的时候,他们不仅要面对“世人皆曰可杀”的道德愤慨,而且受到了“法学家的作为是否符合程序正义”的质疑[8]”。这里的问题是,舆论在刘涌案中是否过分干涉了司法?当一般中国人的活法还停留在追求“实质正义”的阶段时,如何去实现更为理性的“程序正义”?而显然,根据司法规律,“程序正义”其实更符合老百姓追求的法治的精神。
二
笔者归纳,举上述三个例子意在说明中国当下文化困境中的这样三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