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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承诺制度的执行难题与执行激励

反垄断法承诺制度的执行难题与执行激励


盛杰民;焦海涛


【摘要】我国《反垄断法》规定的承诺制度,是一种以经营者与执法机关之间的互相承诺来代替反垄断法处罚的执法方式。事前进行可置信的承诺,是该制度有效运作的条件,但主体能力差异、信息偏在以及相关主体的自利追求等因素,都会导致制度执行中呈现“动态不一致性”,从而使得规制目标落空。为了解决“动态不一致性”问题,可以通过扩展“公共知识”的传导渠道、保障经营者的“理性预期”、进行公共利益的法律识别、建立替代性的制约与补偿机制等方式,为反垄断法承诺制度提供足够的执行激励。
【关键词】反垄断法承诺制度;承诺可置信性;动态不一致性;执行激励
【全文】
  
  出于避免直接冲突及减少执法成本等多重考虑,现代反垄断法的很多的案件可能是通过和解程序,在执法机关与经营者之间不经裁判、处分,甚至不留纪录地加以解决。与这一趋势相一致,我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也规定了承诺制度,该制度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反垄断执法中的和解制度较为类似[1]。

  
  反垄断法承诺制度的优越性非常明显,反垄断执法机关基于经营者的有效承诺而中止调查,不仅可以节约执法资源,也可以使企业免受严厉执法之苦。但同时,由于我国立法规定简单、配套制度缺乏,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种种困难。反垄断法承诺制度的最大问题不在于是否可以承诺以及如何承诺,而在于反垄断执法机关执行承诺的激励不足,也即承诺的可执行性不强。因此,为了保证承诺制度的有效运作,必须建立承诺执行的激励机制,以保证经营者的“理性预期”,并防止在这一过程中损害公共利益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反垄断法承诺制度有效运作的条件

  
  我国《反垄断法》中的承诺制度,表面上规定的是经营者的单方承诺,但实质上却是反垄断执法机关与经营者经由协商而达成的执法和解,是一种典型的双方行为。不仅经营者需要承诺限期消除影响,反垄断执法机关也应承诺:在经营者承诺之后,对涉嫌的垄断行为中止调查;在经营者履行承诺之后,对行为实施者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可见,反垄断法承诺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仅依赖于经营者提供有效承诺,也依赖于执法机关接受经营者承诺。

  
  反垄断法承诺制度的作用机理就在于,政府通过一种制度安排向经营者提供可置信的承诺,使得经营者充分相信,在任何时候“自证其罪”都是自己的最优选择,并且在确定自己的最优选择时,接受经营者“自证其罪”并兑现承诺也是政府的最优选择。如果经营者基于这种预期,向反垄断执法机关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垄断行为消极后果的承诺,反垄断执法机关也遵守自己的承诺,则双方的预期目标都会实现,该制度就具有较高的可执行性。可见,要使反垄断法承诺制度成为反垄断执法机关与经营者在动态博弈(dynamic game)中形成的一种最优选择,要保证最终的集体理性的实现,核心在于保证博弈过程中双方个体的“理性预期”。任何一方的预期被破坏,承诺都会发生执行障碍,并转而依靠其他的替代性制度(如恢复调查或追究责任)。由此可见,事前承诺(pre-commitment)的可置信性,是反垄断法承诺制度有效运作的基本条件。

  
  虽然事前进行令人置信的承诺在反垄断法的承诺制度中尤为重要,但承诺的可置信性始终是困扰执法机关与经营者的难题。

  
  具体来说,如果经营者已经违法,政府可能会认为,最优选择不是容忍,也不是宽恕,而是严厉惩罚,因为垄断行为会给其他主体甚至整个社会带来利益损失,只有通过惩罚才能形成有效威慑,从而杜绝此后这类行为的频频发生。更重要的还在于,只有足够的惩罚才能“填补”垄断行为带来的利益损失。但是,实施垄断行为的经营者显然也会预期到这一点,那么这种情况下,它的选择主要有两个:一是干脆不实施垄断行为,二是继续实施垄断行为但避免被执法机关察觉。显然,基于竞争压力及利润最大化考虑,经营者总会“蠢蠢欲动”,垄断行为的潜在收益使得它们一次次“铤而走险”。在这种预期下,经营者的最优选择就会是最大程度地增加垄断行为的隐蔽性。如果每个经营者都这样做,反垄断执法就变得困难重重,因为垄断行为日益趋于复杂,利用有限的执法资源,反垄断执法机关必然无法“事无巨细”地将每个经营者的每个垄断行为都调查得清楚彻底,这会严重削弱反垄断政策的运作实效。因此,为增加执法的有效性,反垄断执法机关不得不进行策略转移,它的最优选择不再是惩罚而是合作,以此来激励经营者采取执法机关所期望的行为。但对经营者来说,如果“坦白”的结果不是“从宽”,则“坦白”就不是它们的最优选择,这时集体理性亦将难以实现。这就产生了经营者对执法机关的信任问题,如果信任不足,则经营者不会“自证其罪”,也就不会作出承诺。显然,政府也会意识到这一点,为了解决信任不足的问题,在反垄断法承诺制度中,不仅经营者需要承诺,政府也会有所承诺,政府承诺的内容就在于,宣布“坦白”一定“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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