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银行恶意滥发信用卡、恶意报案不给还款人机会,却是放过了真正的犯罪分子,打击了有小错但不至于入罪的人。
既然银行难辞其咎,为什么不能适用谦抑性原则审理此案呢?
信用卡的真正风险在哪里?
从各国经验看,信用卡的犯罪行为都是小概率事件。所以这类风险虽然存在,但不会造成不可控后果。
真正的信用卡风险反而是隐藏于合法、合规行为之中,是一种对信用卡的滥发以及民众承受风险能力的高估,从而引发社会风险。亚洲金融危机后的韩国为了刺激消费,政府主导强推信用卡消费。短短的几年时间里韩国个人债务占GDP的比重急剧上升为73%,在世界范围内仅次于美国。这样激进的操作方式,爆发大量的信用卡坏账乃至最后形成全面的负债危机并不意外。这样的危机并非由盗刷、欺诈等犯罪行为导致,更多的还是政府、银行、企业、个人对风险的判断出了问题,并不存在犯罪的故意[10]。
信用卡发卡数已达1.8亿的中国信用卡市场的坏账率开始显著上升,截至2008年6月,中国信用卡信贷总额6931.73亿元。随着大量的卡发给“80后”的“高消费、低收入”人群,中国的信用卡不良率开始恶化,据估计2009年信用卡不良率上升至3%的水平。
对信用卡的使用,银行在鼓励什么?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但信用卡就有。一般信用卡有20-50天的免息期,银行为此还要付出管理费用,它的利润从哪来?
首先,银行的利润从商家来。以现在大型商业为例,它的毛利只有15-20%,扣除经营成本后利润是很微薄的,但银行却要从信用卡和银行卡的结算中收取1-4%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