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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知识产权WTO争端案:谁是赢家?

  
  英雄所见略同。2009年2月23日,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和可持续发展国际研究中心(ICTSD)在日内瓦召开研讨会,专门讨论中美知识产权案裁决及对知识产权执法的启示,与会的近百专家、学者、官员一致认为美国在与中国的官司中所输者甚众,所赢极为有限。

  
  不过,美国的表态不难理解。中国有句俗语,“鸭子煮熟了,嘴还是硬的。”

  
  没有尾声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利益有多大,战场就有多大。

  
  仔细品味,可以发现柯克的话里伸出的橄榄枝——“中国一贯强调遵守WTO规则,希望中国能迅速执行WTO裁决,积极应对持续的盗版侵权挑战。”此外,“美国期待与中国继续知识产权双边交流,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美国愿意提供建设性帮助。”

  
  “双边交流”,这话不由让人回忆起2007年4月10日,柯克的前任施瓦布女士的表态,当时她宣称“双边对话无法解决我们的关注,我们因此在WTO起诉中国”,一副踌躇满志,志在必得的样子。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吴仪副总理做出了“奉陪到底”的回应,并正告美方此举“与两国领导人倡导的通过对话解决分歧的共识相违背”,势必对“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带来严重影响”。此后一年多,中美知识产权双边交流处于停滞,WTO官司一打两年,美国有苦难言。

  
  中国一贯主张加强知识产权双边交流,通过合作和交流解决分歧,如果美国真的通过WTO争端解决案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未必不是好事。

  
  通过这场官司,美国应该看到,WTO争端解决机制不是美国人的掌中玩物,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和积极态度不是可以任意抹杀的。如商务部负责人指出的,中方的当务之急是“认真研究这个报告下一步的执行问题”。人们可以相信,不管存在的问题多么细小,中国都会认真地加以改进,因为,毕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符合中国的自身利益。对中国而言, WTO的裁决毫无疑问增强了中国的信心和底气,还给中国一个公道。同时,中国也清楚地认识到,在加强国内保护方面,以及在日渐增多的海外维权方面任重道远。

  
  中美围绕知识产权的博弈,远不止本案所涉及的具体领域,也超出了双边甚至WTO范畴,而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方面体制性冲突的典型反映。不管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海关组织(WCO)等国际机构,还是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多边场合,这种冲突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这种博弈将如影随行,不断考验着中国的智慧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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