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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蛋糕”是怎样被瓜分的?

  
  “红娘”牵线搭桥

  
  政府采购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还有个原因是“红娘”早已经在贵的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牵线搭桥了。

  
  这里所说的“红娘”,主要是指以获取私人利益为目标、名称各异的招标公司,而有资格和能力充当“红娘”的,往往是某一行业辞职或退休的高级官员或具有某种姻亲关系。比如“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据多家媒体报道,采购项目代理机构之一的招标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是原国家发改委的常务副主任。

  
  在我国公共采购活动中,至今还没有禁止利益冲突的法律规定。表面看,招标公司往往是打着客观公正、依法招标采购的旗号;但实际生活中,他们无法保证公平,难以为所有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为什么呢?因为在竞争对手如林的社会中介面前,招标公司如果希望源源不断地获取招标代理业务,必须与采购人建立利益共享的链条,采购人嗜好某一品牌或某家供应商,希望获取高额的权力租金,招标公司必须全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倘若无法满足,招标公司与采购人之间可能就是“一锤子”买卖,此后将面临生存危机。受生存法则的制约,招标公司对采购人只能唯命是从,百依百顺。当然,招标公司也不可能会做赔本的生意,他们可以提高中标价或成交价,从而获得高额回报,牟取暴利。同样道理,供应商也会将权利租金的风险转嫁给公共财政。

  
  “乖巧听话”的评标专家

  
  过了招标代理这一关后,并不代表马上拿到项目,专家评审环节必不可少。中标供应商必须由评标或评审专家打分推荐,而负责招标的采购人或招标公司不能自行确定。

  
  表面看,谁会中标或不中标,决定权似乎掌握在评标专家手中。但实际情况是,评标委员会通常是招标公司负责组建的。专家往往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招标公司保存的专家库,一是政府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家库。由于相对闲暇的中青年专家参与的并不多,通常情况下,都是离退休的专家受到邀请,而他们也非常乐意长期为某些招标公司服务,彼此之间有着特别融洽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他们甚至就是某些竞争供应商的顾问或专职人员。

  
  例如笔者认识的一个工程项目公司的副总经理,是一位高级工程师,也是专家数据库中的评审专家,他有时参与其他公司的评审,同行之间虽然是竞争对手,但相互之间私交不错,这次的项目可以多给打分,下回彼此再照顾一下。由于评审或评标专家都是来自同一行业,彼此非常熟悉,相互关照的现象非常普遍,有些甚至会得到高额的回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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