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蛋糕”是怎样被瓜分的?
谷辽海
【关键词】国家投资;纳税人;采购人;公开招标;国家机密
【全文】
表面上看,政府项目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通过竞争的采购方式进行。但结果却是,享有这种资格的供应商,客观上往往又会在“公平竞争”中败北。例如,“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至今依然扑朔迷离。
2003年“非典”事件后,为了弥补我国公共卫生救济体系的诸多薄弱环节,国家投入了114亿元进行开发建设,但让它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焦点的却是,采购部门为什么不选择符合条件且报价低于中标供应商40%的投标供应商,而选择了没有任何合法资格且报价高出2000多万元的供应商!
现在,国家又推出了四万亿的“政府蛋糕”,为了使社会少一些“蛀虫”,使纳税人的公共资金能够获得有效的充分利用,笔者拟将招标采购中比较常见的“潜规则”告诉大家,希望人们能够引以为戒。
政府采购为何只买贵的?
最近几年,我们经常在各大媒体上会看到有关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报道。但实际上几乎没有人会去认真地研究,也无法进行有效监督。至少“中国政府采购第一案”看不出节约的意图,我可以把我知道的一个案例讲出来参照。
某省发改委核准采购风力发电机及控制系统,总投资3.67亿元,其中的电机试验用变频电源及检测系统计划投资约3200万元。对于此项3200万元的预算,参与竞标的一家非常有实力的供应商告诉笔者,如果由他来预算,这个项目至少可以为纳税人节约2000万元的资金,他们公司只需要1200万元就足以完成项目,而且还有20%的盈利可赚。正是该预算项目所存在的丰厚暴利,采购人与招标公司串通一气,接二连三地铤而走险,最终选择一家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的“企业”作为中标供应商;在遭遇投诉后,招标公司和采购人仅仅只是受到15万元的行政处罚,而采购项目仍然可以继续进行,且采购人、招标公司、中标的冒牌企业等各方博弈人员均可以从实施的项目中共同瓜分2000多万元的公共资金。
那么媒体所报道的节约资金依据在哪里呢?究其原因,为了追求公共资金的节约率和高额的权力租金,采购人通常会将预算设定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上。
例如,某省公安厅科技处的一位处长告诉笔者,过去自行采购不涉及到竞标,也不存在汇报资金节约率的问题;而现在不同,如果需要100万元的信息技术产品,他们通常会提高各种规格,按照150万元进行预算,如果竞标采购结果低于该预算标准,那么就是他们的节约资金;而以往采购项目所实施的预算,相对而言,与市场行情比较接近。倘若有机会能够获取相应的权力租金,则可以凭个人需要相应提高预算标准。由于项目预算涉及到诸多的专业技术因素,外界往往难以对预算的可行性进行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