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简析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对自愿原则的态度

  
  在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看来,理性人在依自己自由意志进行交易的同时是在自觉不自觉地为社会服务,在追逐私利的同时又出色地促进了社会利益,完全的自由竞争不仅使商品的价格与其价值相适应,而且使生产与需求相适应,故应提倡和保护经济中“自然的自由”以及各种经济力量的自由竞赛,废除各种限制性法规,政府应采取和奉行不干涉经济事务的政策。契约自由原则,正是上述思想在民法上的反映,它鼓励和保障人们依照自己的意志参与市场交易、强调在经济行为中尊重当事人的自由选择,让当事人按自己的意愿形成合理的预期。[5]这种自由选择乃至自由交换对个人来说是互利的。

  
  从外部环境角度看,制度对于理性作用的发挥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会给人的理性以激励,良好的制度可以利用人的理性从而实现制度的价值,相反,不当的制度则会使人成为恶人,相应地,国家权力也便会成为最大的恶。作为当今经济学的主流流派之一的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当社会的弊端主要是由国家干预过多造成的,要想使社会恢复活力,需要实行“新的自由放任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市场至上观便主张:促进行为人之间的自愿谈判,减少阻碍谈判的交易成本应是制度建设的重要使命。而西方著名法经济学家波斯纳指出了财产方面的法律及权利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刺激人们有收益地利用资源,从制度上保证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这就依托于法律赋予人们充分的自主权利以自由转让其财产。因此,我们不能压制人内在的理性,相反,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机制以利用人的利己理性,这样才会达到彻底的制度效果。

  
  b基于现实的有限理性理论完全理性毕竟只是一种假设,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中,完全理性是难以寻求的,外部环境的复杂多样使得信息泛滥且不乏虚假信息,现实生活中的人并不都具有进入市场所需要的全面的知识和理性,人们在收集、贮藏和加工处理那些更准确地达到目标所需要的大量信息方面,其能力是受到制约的。也就是说,人们的理性是有限的。有限理性是美国著名学者赫伯特·西蒙于1947年提出来的,其基本观点是:人的信息加工和计算能力是有限的,即人没有能力同时考虑所面临的所有选择,无法按照“效率最大化”和“最优化原则”理性地指导自己的行动。西蒙认为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的心理对信息加工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经济学的完全理性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西蒙研究发现,人们的决策过程与理性选择大相径庭。20世纪70年代以来,卡恩曼、特奥斯基和斯罗维克等关于“不确定条件下的个人决策行为”的心理学研究成果,进一步丰富了有限理性概念。他们认为人们的许多决策是在不确定性条件下作出来的。这里所说的不确定性主要是指因为缺乏信息或信息不完整而造成的决策困难。在不确定条件下,人们不可能按照理性模式进行决策,而往往凭以往的经验进行决策。[6]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