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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反垄断奏响了全球金融秩序变革的主旋律

  
  第三、遏制金融保护主义

  
  应对金融危机时,欧美等主要经济体当局纷纷出台史无前例救助金融机构的措施,这些措施由于可能会催生由于国家援助行为导致的金融垄断进而引发金融保护主义盛行而倍受世界关注。美国AIG事件是当局为稳定金融秩序而不得不采取接管方式进行的救助,但AIG得到救助后强化了“大而不倒(too big to fail)”的规模似乎可理解为一种金融垄断。救助后不久,AIG爆发分红事件引起了轩然大波,使世界深思如何才能有效克服危机救助的弊端。为避免金融保护主义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为兼顾金融援助计划预期能顺利实现,在实施紧急措施时应通过金融反垄断审查来权衡利弊,平衡远期与近期、国际与国内的关系,将政府支持金融业导致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就本质而言,这与各国领导人在伦敦峰会一致反对金融保护主义的承诺相切合,该《计划》“抵制保护主义和促进全球贸易及投资(Resisting protectionism and promoting global trade and investment)”部分第22条强调:“我们将把包括财政政策和支持金融部门在内的国内政策行动对贸易和投资产生的任何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我们不会退而奉行金融保护主义,尤其是不会采取限制世界范围内资本流动的措施,特别是限制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we will minimise any negative impact on trade and investment of our domestic policy actions including fiscal policy and action in support of the financial sector. We will not retreat into financial protectionism, particularly measures that constrain worldwide capital flows, especially to developing countries.)”。实践中,可充分借鉴欧盟救助措施是以金融反垄断制度为审查视角,对严格合理的救助方案给予支持,而对过于宽松的救助措施则做出附条件方可获准的决定,保证金融市场竞争免受扭曲。例如:2008年10月21日,欧盟委员会竞争政策专员尼利·科罗斯(Neelie Kroes)代表欧盟表示,同意为德国IKB银行提供90亿欧元的重组援助计划,但为了避免由于政府支持而产生的经济优势会扭曲市场竞争,德国当局应采取更多的措施。在实施一系列银行救助和注资等重要措施以维护金融稳定后,尼利·科罗斯于2009年2月25日强调,欧盟将着力要求“银行必须重组以换取它们获得的国家援助。(They may have to be restructured in exchange for the State aid they receive.)”

【作者简介】
李震,男,广东省人,经济法硕士(研究领域:金融反垄断制度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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