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等号2”:
刑法第
三条规定的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许霆的行为在法律上找不对对应的条款,但依据
刑法第
264条许霆定盗窃金融机构罪。
第七个“等号”:程序正义=许霆有罪;
小“等号1”:无罪推定的法治根本原则=法庭上弥漫有罪推定的气氛〔ii〕;
小“等号2”:公诉人对辩护人充满逻辑矛盾的反驳=公诉人已经驳倒了辩护人(参见龙城飞将《许霆案的律师辩护不存在方向性错误》、《许霆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许霆案件辩护方与公诉方的焦点分析》、《关于匿名新浪网友对重审许霆时法庭上公诉方与辩护律师观点的批评的意见》、《许霆案件只有一个焦点》、《许霆案件的关键是什么?》、《未砸开取款机,一定是犯盗窃罪吗?--关于匿名新浪网友“无风”对我评论的答复》、《
关于刑法第
63条是否适用于许霆案件对匿名新浪网友的回答》)〔iii〕;
小“等号3”:许霆罪与非罪尚存在争议,只有类推才能定罪=许霆有罪是肯定的,可以根据
刑法第
63条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之下判处刑罚;
小“等号4”:几次开庭审理,对许霆当时的事实认定基本清楚,没有根本性的怀疑=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小“等号5”:许霆案件程序没有问题=法庭上弥漫着有罪推定的气氛〔iv〕;
小“等号6”:刑诉法第189条第2款“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第八个“等号”:现行法律=将来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