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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意事件与犯罪事件

  

群体事件是当前社会需要重视的、亟待妥善解决的重大问题,社会学学者关注群体事件,是相当自然的,是应当充分肯定的。社会学学者强调群体性事件一般不是敌意事件,强调从中国社会现实看,群体事件主要是维权事件、泄愤事件,甚至不能称之为骚乱事件,因而更不能说成是敌意事件。这种看法和定位相当有道理,不仅仅是出于社会措施和政治措施的策略考虑,更重要的这是对于中国社会现实中群体事件的准确描述和恰当定性。但站在这次犯罪学会议的角度,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能被称为敌意事件的群体事件其实更不能被称犯罪事件。在一个犯罪学的学术会议上从犯罪学的角度讨论群体事件其实是相当不合适的。社会学学者们忽略了这一点,犯罪学学者们因社会学学者的有意无意的诱导,也忽略了这一点,所以,在这一犯罪学的学术会议上,翁安事件之类的社会群体事件成了关注的焦点,而杨佳案件和网络杨佳案事件之类的敌意事件滑出了与会者的视域,没有进入会议讨论的话题。


  

假如我们冷静地从犯罪学角度做观照,杨佳案件是一个典型作为犯罪事件的敌意事件,网络杨佳案事件则是一场非犯罪的社会敌意事件。假如我们从杨佳案件和网络杨佳案事件切入,应该能找到社会敌意事件与犯罪事件之间的链接点,并且能藉以深入分析讨论敌意事件与犯罪事件之间的异同和相互转化关系,还可能藉以探究社会敌意的生成机理和消解机制。


  

杨佳杀警案是一起严重的刑事犯罪。这起案件之所以发生,我们可以从多角度多层面探讨其原因,相应地我们也可以多角度多层面探讨防止这类案件再度发生的思路、途径和方法。在诸多的原因中,杨佳案发前对于警方已具有深度的敌意是需要我们特别重视的。这种敌意的产生、形成和深化严重主要是由于杨佳的心理存在一定的病态,还是由于警方的执法行为存在一定的悖理甚至违法,或者由于两方面皆存在缺陷因而造成严重的情绪对立和意志对抗,皆有待我们做进一步的分析探讨。杨佳之最终袭杀多名警察无疑是他心中敌意达致极度严重而无法正常发泄的一种极端消极的结果。当然,深入分析杨佳对于警察的敌意,在我个人是存在相当大的困难的。因为我不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更不了解杨佳的性格和心理,也不了解案前警方处理杨佳赁车一事究意采行了哪些方法和措施,具体处理是怎样一种过程。要对杨佳案做深度分析,需要掌握多方面的具体材料。我这里只是对此案有关敌意的方面做一初步的浅层次的判断,以期引起犯罪学研究者对作为一种犯罪的重要原因的敌意的重视,以期引起学界关注敌意事件与犯罪事件之间存在的密切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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