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犯罪对象以财产型为主。在青少年犯罪的案件中侵财型案件占的比重很大,其中以抢劫、盗窃等常见侵财型犯罪为主。在20件青少年犯罪的案件中盗窃、抢劫案共有12件,占案件的60%。实施犯罪的青少年往往是没有经济基础又没有工作,无法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解决自己生活问题社会闲散人员。他们实施犯罪多是生活所迫或是盲目攀比,禁不住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如吴某某、潘礼某、潘慧某、田某某抢劫案中的几个青少年都是初中刚刚读了一段时间就辍学,单凭着自己的能力又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为了满足自己的吸烟、上网、喝酒等不良嗜好需要,遂铤而走险到学校附近及网吧多次实施抢劫行为。其他的盗窃案、抢劫案原因与他们相差无几。
(三)犯罪的主体多是讨厌学校生活而辍学的初中生。在青少年犯罪的44个人当中初中未毕业就辍学的有34人占77%。初中阶段是他们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他们精力充沛,爱好广泛,求知欲强,同时也缺乏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的能力,思维和行为往往带有片面性、盲目性和冲动性,易受外界负面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如果缺乏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就有可能沾染不良行为,在没有及时矫治的情况下,这些不良行为会越来越严重,致使他们颓废堕落,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而在初中学校里接触的人比小学要多,接触的思想也多元,一旦染上不良习惯就会导致好学生学习成绩下降差学生越来越差,进而,因讨厌学校的生活而辍学。辍学后,既没有工作又无人玩耍,有不良嗜好的辍学生就会纠集在一起,为了满足某种欲望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方面是其自身的主观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是来自外部环境影响的客观方面的原因。
(一)主观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青少年自身年龄的特殊性,其心理上、生理上尚未成熟,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的能力不强,思维和行为往往带有片面性、盲目性和冲动性很容易受不良风气的干扰和影响,如果缺乏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就有可能养成不好的习惯,形成不良的嗜好。进而,在欲望的支配和利益的诱惑下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另一方面是来自外部环境影响的客观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影响,尽管青少年自身主观方面的原因,是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但是,由于自然生命发展的客观规律,赋予了青少年可塑性极强的特点,因而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外部环境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