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技能培训,提升返乡农民工就业能力。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技能培训的投入,根据返乡农民工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并通过校企合作、劳务中介等途径,重新安排他们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结合我省自然条件的实际状况对愿意在家务农的,因地制宜开展种植、养殖业等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其农业生产技术。
3、拓展转移渠道,大力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首先,要充分挖掘各行业、企业用工岗位,动员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其次,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建设的力度,增加适合农民工群体的就业岗位;再次,要深入开展对返乡农民工免费职介,适时召开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引导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业;最后还要掌握劳务输入地区的用工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等需求情况,强化信息引导,促进返乡农民工根据市场需求有序外出务工。
4、落实扶持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利用2009年经济低糜这一契机,积极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支持设立农民工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扶持农民工自主创业。相对于传统农民而言,返乡农民工的投资能力更强,掌握了一定的技术、信息、经验,他们的返乡可以有效缓解农村人力资源短缺的现状。对有资金、有技术、有创业愿望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要进行“一对一”跟踪联系,“点对点”扶持帮助,同时重点开展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综合服务,引导其自主创业;对返乡创业人员畅通各项手续的办理渠道,增加贷款发放力度和发放量,给予创业返乡人员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使农民工返乡不歇业。返乡农民工可以根据我省生态环境搞农产品深加工,建龙头企业联盟等,实现“以点带面”,打开返乡农民工就业的新局面。
5、法制宣传的工作常抓不懈,让农民知法、守法、用法。适时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避免不正当维权导致的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法制宣传不仅要在法制宣传日进行,在平时的工作中也要时刻注意搞好宣传工作。宣传工作不仅仅是宣读法律条文,而是将易触犯的、和思想观念相悖的法律通过印发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给普通人。这样既通俗易懂,又避免枯燥乏味,还能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让普通人真正的知法、守法、用法。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还应从政策上和制度上规范农民工的就业让农民工的技能培训规范化;地方人大应逐步完善地方行业素质准入法规,促使返乡民工积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另外还要对返乡农民工的生活状况进行统计,对明显低于平均生活水平的农民工,给予补助,使他们生活上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