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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枏与《罗马法原论》

周枏与《罗马法原论》


宋飞


【全文】
  
  周枏(1908—2004),字叔厦,汉族,归侨很多人不认识这个“枏”(楠字的异体字),很多人也不认识他。但在中国法学界提起“罗马法的活字典”这个无人能受的称号,他却是当之无愧的。

  
  1908年5月,他出生于江苏溧阳歌歧中村,1922年从溧阳县城里的“乙科商业学校”毕业后考入无锡“公益工商中学”商科,1926年周枏考入中国公学大学部商科学习银行会计。在校期间,周枏选修了商法,学习了“时效制度”和“共同海损”规则。——这是周枏第一次接触到罗马法的内容,但当时周枏还不知道这是罗马法中的两个制度。

  
  1928年8月,经校长胡适和一些留学归国教授等人帮助,周枏前往比利时鲁汶大学学习罗马法。由于他勤奋好学,1931年获政治外交硕士学位。在校期间,他接受了比利时罗马法权威第柏里埃教授教导,并于1934年通过该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

  
  1934年11月,早已回国在上海持志学院教授罗马法的路式导学长来信邀周枏回国任教,周枏便踏上了归国的旅程。从1935年开始,周枏开始了教书育人的布道生涯。当时,上海持志学院的法律系设日、夜两班,周枏讲授日班和经济政策,其学长路式导兼职讲授夜班。在此期间,周枏用一年多时间写成一部三十万字左右的罗马法讲义,但因抗日战争爆发未能出版。1937年秋,应朋友湖南大学文学院院长李寿雍(英国留学生)电邀,周枏赴长沙执教,在湖南大学政治系讲授民法概要、在经济系讲授商法。1938年春,因日本军机袭击,周枏被迫随校西迁辰溪。1940年,第三战区司令顾祝同为筹建江苏大学,邀周枏任教。周枏便于1938年9月中旬到达武夷山。起初招入两百多名流亡学生。因学校初办,当时只有大学一年级,老师的课都很少,每人只上一门。周枏讲授的是民法概要,每周三课时,余下的时间则看书。经教务长范任提议,周枏发表了题为《罗马法上几个问题的研究》的论文。1942年春,日寇进犯浙东,武夷山已非安全之地,学院不得不准备内迁。周枏应邀去了福建长汀的厦门大学。长汀物质生活比较艰苦,学校图书很少,书店更无专业书籍。周枏便电告徐铸在桂林选购了一批法律图书,托运来厦门,其中包括丘汉平先生所著《罗马法》;陈朝壁先生所著《罗马法原理》,解决了开课的问题。周枏作为系主任,在长汀讲授罗马法和民法总论。同年丘汉平先生因公从上海赴重庆,途经长汀,周枏邀请丘先生为法律系学生做了一次演讲。秋季,陈朝壁先生应聘来厦门大学任教。这样,当时中国南方3位主要研究罗马法的学者先后于厦大相会了。抗战胜利后,周枏又回到了上海,在暨南大学和上海法政学院继续讲授罗马法,同时担任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与中文教授钱钟书先生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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