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和主义的视角
郑戈
【全文】
共和是一种关于和谐社会的理念:人性中均有向公的一面和为私的一面,众人在自由的状态下培育、发展并汇集其公心与公德,此一社会便成为一个追求“共同善(common good)”的社会,也就是一个和谐的共和社会。由于“只有在自由国家中才可能有自由”(斯金纳),共和理念的支持者强调“必须保卫国家”,而这里的国家必定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共和国”。关于共和国的政治哲学,便是共和主义。在2006年,我阅读了这样3本关于共和主义或者从共和主义的视角来理解政治的书,愿意推荐给大家。
《共和主义:一种关于自由与政府的理论》,菲利普·佩迪特著,刘训练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
如果说罗尔斯的《正义论》在哲学层面上对自由主义做出了最强有力、最具影响的阐释、分析和捍卫的话,佩迪特的《共和主义》就是共和主义思想阵营中的“正义论”。这本书对共和主义传统中的核心概念进行了缜密精微的哲学分析,扫除了堆积在某些关键语词上的厚厚尘埃。如语言哲学家奥斯丁所言,通过“提升我们对语词的敏感度”,我们可以更敏锐地洞察世间万象。在政治哲学中,含义最“丰富”、同时也最模糊的语词恐怕非“自由”莫属。在这本书里,作者提出并发展了一种作为共和主义之基础的“自由”概念。他将自由定义为“免受支配的状态”。如果说“干涉”是具体的暴力,那么“支配”则是一种可能性、一种关系模式。支配者可以选择是否、如何以及何时何地进行干涉。免受支配,就意味着要摆脱一种从属地位,真正“当家做主”。
若问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最大的区别在哪里,读完这本书后,我给出的回答是:自由主义视国家为自由的最大敌人,并围绕限制和驯服这一“必要的恶”所需的条件来发展其政治、法律和经济理论;而共和主义则视国家为“必要的善”,是自由的朋友和卫士,并围绕如何经营、发展和维护国家与自由人之间的共存共荣关系这一核心问题来推演其理论。自由主义的心理特征是“不信任”和“恐惧”,不仅提防国家,也提防他人,因此试图借助“权利”来保护脆弱的个人;共和主义的心理特征是“信任”和“归属感”,信赖同胞,依靠自己作为其中一分子的共和国,来实现公民的共同福祉。那么,共和主义政治哲学如何解释暴政呢?暴政不仅是暴君、僭主或独裁者们的过错,更是国民的过错。忍受暴政的国民,必定是缺乏团结、互不信任、自私自利、在公共事务上消极被动的国民。毕竟,公职的承担者是公民的子女,子女的过错,是父母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