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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社会资本解释范式的刑事政策研究

基于社会资本解释范式的刑事政策研究


汪明亮


【摘要】  社会资本理论为刑事政策研究提供了新的解释范式,有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社会资本是资本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社会资本与刑事政策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宏观而言,社会资本存量与控制犯罪效果成正比;微观而论,不同形式的社会资本对犯罪生成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进而影响到相应的刑事政策。因此,从社会资本角度来反思和发展我国现行刑事政策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社会资本;刑事政策;解释范式
【全文】
  

  一、提出问题


  

  社会资本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的一个国际性学术热点。它是由社会学家率先提出,而后被经济学家、政治学家以及法学家广泛采纳并用来解释和说明各自研究领域问题的综合性概念。[1]社会资本的分析框架引起了学术界对新的解释范式的探索。根据社会资本的一般理论,一个社会的社会资本的构成和性质,影响着社会成员的个体和集体行为,也影响着社会的制度性安排和治理模式。社会资本理论为刑事政策研究提供了新的解释范式,有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首先,社会资本的分析框架拓展了犯罪原因的研究视角,丰富了犯罪整合理论。其次,社会资本理论为寻求更为合理的控制犯罪对策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控制犯罪需要资源的投入,社会资本作为一种资源形式,它的变化直接关系到一个社会资源总拥有量的变化,从社会资本角度来分析犯罪控制成本有着重要意义。特别是本世纪以来,控制犯罪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一个核心议题。一方面,国家投入控制犯罪的物质资本、法律成本不断加大;而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寻求更为合理的控制犯罪对策。宏观而言,社会资本存量与控制犯罪效果成正比;微观而论,不同形式的社会资本对犯罪生成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进而影响到相应的刑事政策。因此,从社会资本角度来反思和发展我国现行刑事政策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目前国内缺乏社会资本与刑事政策关系方面的研究。国外关于社会资本与刑事政策的关系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研究社会资本与犯罪生成的关系。例如,美国社会学家弗朗西斯·福山认为,犯罪体现出社会资本的缺乏;[2]美国犯罪学家特拉维斯·赫希认为,如果一个人与传统社会的联系中断,其必然会进行违法犯罪;[3]美国犯罪学家罗伯特J.桑普森和约翰H.劳布把生命进程中各阶段的个体与社会网络间的联系称为社会资本,认为低水平的社会资本会导致社会控制,特别是非正式社会控制弱化,最终促使社会成员去实施犯罪行为[4]。二是从社会资本角度反思现行刑事政策。例如,弗朗西斯·福山认为,控制犯罪的最佳形式不是有一支具有镇压性的警察力量,而是这样一个社会,即首先使年轻人适合于社会生活,遵守法律,并通过非正式的社区压力将犯法者引回到社会主流中去;[5]罗伯特J.桑普森和约翰H.劳布认为,不应当把犯罪问题的解决办法局限于监禁刑等刑罚上,而应该用一种更加综合而长远的观点来建立新的刑事政策,应该认识到职业、家庭凝聚力以及城市社区内的社会组织所构成的社会资本与刑事政策之间的紧密关系;[6]等等。


  

  国外关于社会资本与刑事政策的关系研究无疑为刑事政策研究提供了新的解释范式,促进了刑事政策学的发展,但是其研究的局限性也是明显的,其关注的仅限于社会网络关系(个体社会资本的表现形式),强调的是个体社会资本对犯罪的影响。实际上,除了社会网络关系之外,社会结构所反映的国家社会资本与犯罪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如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公民参与、社会信任、政治权威等都影响着国家社会资本存量,这些因素不仅影响着犯罪的生成,而且也是完善刑事政策所必须考虑的参数。所以,从社会资本角度来分析刑事政策,必须把国家社会资本纳入考察框架,惟有此,才能显现社会资本理论在刑事政策分析中的方法论意义。


  

  二、社会资本内涵及其表现形式


  

  (一)社会资本内涵


  

  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将社会资本界定为“是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种持久性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关系的网络……”。[7]美国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从功能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界定,认为“和其它形式的资本一样,社会资本是生产性的;是否拥有社会资本,决定了人们是否可能实现某些既定目标……与其他形式的资本不同,社会资本存在于人际关系之中,它既不依附于独立的个人,也不存在于物质生产的过程之中。”[8]美国社会学家亚历詹德罗·波茨侧重于从网络的功能意义上界定社会资本概念,把社会资本定义为“处在网络或更广泛的社会结构中的个人动员稀有资源的能力。”[9]美国社会学家罗纳德·伯特把社会资本定义为“朋友、同事和更普遍的联系,通过它们你得到了使用(其他形式)资本的机会……企业内部和企业间的关系是社会资本……;它是竞争成功的最后决定者。”[10]美国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罗伯特·普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11]华裔美籍社会学教授林南把社会资本定义为“在目的性行动中被获取的或被动员的嵌入在社会结构中的资源。”[12]日裔美籍社会学家弗朗西斯·福山指出,“社会资本可以简单定义为一个群体的成员共有的一套非正式的、允许他们之间进行合作的价值观或准则。如果该群体的成员开始期望其他成员的举止行为将会是正当可靠的,那么他们就会相互信任。信任恰如润滑剂,它能使任何一个群体或组织的运转变得更加有效。”[13]


  

  虽然西方学者给社会资本所下定义不完全相同,但至少有三点是一致的:首先,社会资本作为一种崭新的概念工具,可以用来分析和解决一系列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成为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的一种新的解释范式。其次,虽然社会资本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网络纽带关系、信任、规范、声望、权威等,但都离不开社会网络。第三,社会资本具有积极的功效,投资社会资本可以获取回报,不仅可以获得经济上的利润,还可能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当行动者希望提高目的性行动成功的可能性时,他们可以动员社会资本。[14]


  

  (二)社会资本内涵


  

  在借鉴国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社会资本是资本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社会资本以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为依托。社会关系强调的是个体与社会网络间的纽带关系;社会结构强调的是社会网络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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