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依照以下情况终止劳动合同的;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代通知金或称代替通知金,也是香港的叫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北京地区还有一个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没有提供30日通知员工而需要支付的代通知金,法律依据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
《
劳动合同法》第
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指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其法律依据是《
劳动合同法》的如下条款。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因违反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支付了赔偿金则部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