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在司法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彭丁聪
【全文】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为了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权利而进行正当防卫,这是值得庆幸的,但随之也会带来了不少问题,如人们在进行正当防卫时往往会出现防卫当的问题,防卫人要负刑事责任。而一旦当防卫过当的案件被弄到了司法部门处理时,使我们司法工作者难以两全其美的处理这个辣手的问题,因为我国的
刑法只是笼统的对防卫过当做了规定,即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对何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认定规则有哪些?对防卫过当行为人量刑时要考虑哪些情节?这些问题我国现行
刑法没有作出明确的立法规定,而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的问题,是罪与非罪的本质问题。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很有必要对这些没有作出统一标准但又必须要运用问题的进行探讨,下面是我个人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更希望得到同行法律人士的指点。
一、防卫过当概念的分析
防卫过当,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指由非罪行为的正当防卫由于明显超过防卫的必要限度而转化为罪的一种形式。在法理通说中一般认为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一样具有防卫性,在一般情况下防卫过当同样具备正当防卫成立的基础、时机、对象、主观要件等。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犯罪行为,但另一方面防卫过当主观上存在罪过,客观上造成了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又构成了犯罪。防卫过当一般具有如下几种特征:
1、刑事的违法性。这是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法定要求。换句话说防卫过当是违反刑法规范的行为。
2、主观过错性。这是犯罪构成的一个法定要求。防卫过当防卫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是有过失或者间接故意(不能是直接故意),正是因为在这种过失或者间接故意支配下造成了侵害人不应出现的重大损害结果才负法律责任。防卫人在制止不法侵害过程中应当认清自己的防卫行为是否足以制止这种不法侵害,如果无意识或者应意识到而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更大危害结果的,应对这种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