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机处设立于雍正七年,本为处理西北军务而临时设置的,[14]但实际上是自清初为加强君主集权而创设的奏折制度,尤其是直达御前的密折发展之必然。[15]就是在承平时期,皇帝要亲自处理数量日渐膨胀的密折都比较困难,何况在军务繁忙、皇帝生病的特殊时期?正是有这个原因,军机处从一个因时因事而设的临时机构变成了一个常设机构。自此以后,军机处成为事实上的最高行政机构并参与国家决策的重要衙门。光绪《钦定大清会典》规定军机处的职掌如下:“掌书谕旨;议大政,谳大狱,得旨则与;军旅,则考其山川道里兵马钱粮之数,以备顾问;文武官特简者,承旨则进其名单,差特简者亦如之;(考试)钦命者,预期以其上届之题缮单进呈;皇帝举巨典成宪,有旨考证,则书其事之本末进焉。”[16]这种见于专制国家正式法典的规定说明军机处已经由一个单纯的秘书班子由于君主权力的集中而演变成实际上的行政最高衙门。在清代,军机大臣一般都是由皇帝亲信担任,而且其领班军机多是近支王爷,反映了军机处在清代政治格局中的重要地位。
通过对资政院和军机处的沿革分析可以看出,前者是晚清预备立宪而产生的新机构,后者则是适应了君主专制极端强化所需要的、直接服从和服务于君主的传统行政官僚机构。在资政院筹组、尤其是在院章制定过程中,军机处尽管不希望有资政院这个可能会妨碍其“自由”行使权力的新机构出现,但“预备立宪”已成既定国策,全国舆论对于立宪抱有极高期望,阻止其出现将势所不能,故力图将其实际权力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这在军机处主持拟定的院章里面即有明确的反映:既要藉之统一财政,当舆论之冲,又将其严格限定在咨询顾问的范围以内。而资政院既然是“预备立宪”之下的国会之预备,当然不会自甘于顾问咨询之地位。在传统君主专制政体之下,君主处于神圣不可侵犯的尊崇地位,资政院欲突破院章的限制,扩充其权力,与“国会预备机构”名实相符,势必不大可能与君主直接冲突,与作为事实上的最高行政机构的军机处则可能有所龃龉。到宣统二年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开会不久,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
二、为何要弹劾军机?
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之初,二机构还能相安无事。当第一次常年会于宣统二年八月二十日开幕之际,军机大臣全部莅临资政院会场,首席军机大臣庆亲王奕劻还曾代皇帝宣读谕旨,以示郑重之意。[17]资政院与军机处第一次发生不愉快是在九月二十九日资政院召开第十一次大会时发生的。这天军机大臣朗贝勒[18]到资政院就请愿速开国会一案代表政府向全体议员作解释。
早在资政院开第一次常年会之前,全国已经酝酿了数次规模较大的速开国会请愿。九月十五日资政院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之时,就有议员易宗夔提出速开国会的问题,并认为向朝廷请求速开国会才是资政院的根本任务,“现在我们资政院开院已有半月,政府交议之案和核议各省之案均是枝叶上之问题,不是根本上的问题。至于根本上的问题,就是速开国会。当此存亡危急之秋,惟国会可以救亡。现在各省咨议局联合会陈请速开国会,这是本院根本问题,应当先解决的,请议长改订议事日表,请议速开国会事件。”[19]易宗夔的提议得到了绝大多数议员的赞同。九月二十日资政院召开的第八次大会上经多数议员表决通过了速开国会议案,随后以资政院全体议员的名义具奏朝廷请求速开国会。[20]九月二十六日,军机大臣钦奉谕旨,宣布将资政院具奏的折子交会议政务处王大臣会议公同阅看。当时即有议员已经听到传闻,国会有缩短至五年之说,议员对此传闻的五年之说多持不满意的态度。[21]议员易宗夔草拟了一个给军机处质问军机大臣副署责任的说帖。这是资政院议员以书面形式正式质问军机大臣的开端。
军机大臣朗贝勒此次来资政院,一方面是想向议员做政府的解释工作,另一方面也是想试探一下议员们对于速开国会的真实态度。双方会见开始,朗贝勒先作安抚工作,“本大臣等今日系第二次到资政院,原以资政院本上下两议院之基础,为中国数千年来未有之盛举,本大臣实深钦佩之至。”随即表达了遵照预备立宪之宗旨,希望宪政早日观成的愿望。这时有一些议员相继发言寄望军机大臣赞助速开国会,更有议员请军机大臣就应否速开国会问题当场表态的时候,气氛急转直下。朗贝勒当即表示朝廷既定方针尚未决定,因此无从预言。接着又有几名议员发言,强烈要求军机大臣表态。自此朗贝勒的态度开始趋于强硬,“今日本大臣以法人之资格到院,所以所说的话不能越法人资格之范围。若说个人的意见,本大臣未经呈明君上之前,自不便先为宣布。”紧跟着议员邵曦问到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即上谕由军机大臣副署,此种副署与立宪国家副署是否相同?如果相同的话,则军机大臣的副署要对皇帝和资政院负责,实际上也就是将军机处置于资政院的监督之下,这是军机处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如果不同,则将军机处置于立宪舆论的对立面。至此军机大臣已是骑虎难下,大失威严且不能发作。朗贝勒的回答也只能暂时回避,“方才这位议员所说的话,本大臣听不甚懂。是否副署的话?如果是副署问题,先已有说帖过去,将来可用文书答复。”[22]
本来《资政院院章》第十九条规定,“资政院会议时,军机大臣及各部行政大臣得亲临会所,或派员到会,陈述所见。”这原本可以为资政院和军机处提供一个当面沟通的渠道。在朗贝勒看来,此次到资政院受到了议员们的围攻责难,实非朝廷大员所能忍受,因此后来再没有军机大臣到资政院会场进行面对面沟通了。双方既不能当面沟通,且互相不满意对方,其直接冲突只需要一个事件作导火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