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结语
既然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毫无疑问已成为一项经济产业,就应该按照经济产业的规律去运行,按照经济产业的本质去管理,同样也应遵守有关的市场竞争法律规范。通过上文对俱乐部迁移、电视转播权买卖、俱乐部关联关系、球员转会等争议与问题进行的分析,可以发现,以
《反垄断法》来规制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中的种种垄断现象确有其必要性。以中国足协为首的联赛管理者必须对其目前实施的各种具有限制竞争性的规则做出切实的修改,才能通过
《反垄断法》的审查。然而必须指出的是,鉴于《
体育法》第
31条赋予了中国足协负责全国性足球赛事组织工作的法定的、排他的权力,因此从根本上改革目前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理体制的弊端的任务则已远非
《反垄断法》所能承受。
【作者简介】
裴洋(
1976-),男,湖北武汉人,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体育法学。
【注释】 梁上上.论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法学研究,1998(4):114.
行业协会: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 经济日报, 2002-1-10.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93.
孟雁北.
反垄断法视野中的行业协会.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3):24.
尚明.
反垄断法理论与中外案例评析,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320.
袁曙宏、苏西刚.论社团罚.法学研究, 2003(5): 61.
王名、刘国翰、何建宇.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47.
肖宗涛、肖平、代天修、李泽波.对<
体育法>赋予体育社会团体处罚权的研究.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2002(5):5-8.
郭树理.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比较法与国际法的视野, 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4:461-467.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陕西国力背井离乡太无奈,西安日报, 2005-2-20.
裴洋.论美国反垄断法在球队迁移中的适用.莫世健.国际法评论(第2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7: 121-148.
联赛电视转播权将分割出售,同时看四、五场甲A不可能了, 足球报, 2002-3-8.
Commission Decision, COM(2003)2627 final, Brussels, 23/7/2003,p.33.
邱大卫.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及其市场开发.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03(1):38.
看实德系生到死:没有永恒派系只有永恒利益、实德系覆灭川人欢呼:终于结束四年“殖民统治”, 辽沈晚报,2006-1-24.
新
劳动法难奈中国足球, 体坛周报,2008-1-4.
中国球员离自由转会还有多远?, 今晚报,2006-3-2.
中超转会大门关闭王圣恐退役,京津几欲颗粒无收, 辽沈晚报,2008-1-29.
中超联赛推翻限薪令,22岁以上球员薪金不封顶, 新闻晨报,2003-9-22.
年薪从几千元到几百万,限薪令缩小球员收入差距, 东方体育日报,200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