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中的政府责任界限
席月民
【全文】
三鹿奶粉事件是今年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又一典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仅危害范围广,而且社会影响大,给国内外众多婴幼儿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一旦处置欠妥将会直接威胁社会稳定。自2003年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颁行以来,我国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保障社会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经验,而且这些经验在这次三鹿奶粉事件的前期控制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对于该事件的善后处置而言,笔者认为,依法确定政府责任界限至关重要,应坚决纠正和避免用政府责任取代企业责任的错误倾向。
一、责任意识是政府责任的基础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和国务院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由卫生部牵头,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参加,共同做好这次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处置工作。随后,对患儿的免费诊疗、对奶制品行业持续性的密集质检以及问题奶粉的下架和销毁等工作均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每一环节都充分彰显了我国近年来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的成绩,体现了各级政府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责任心和工作效率。政府的责任意识从以下三方面充分体现了出来:
第一,及时公开所有奶制品质量检验信息,公布事件调查的进展情况。权威部门具体信息的及时获取和发布,不仅能展示政府职能部门深究问题的勇气与信心,而且也能考验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理公共事件时的反应速度和行政智慧。由于恐慌心理是公共安全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最容易传染的心态,因此,封锁消息只会导致谣言四起,引起市场混乱。这次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政府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了有关消息,在澄清事实的基础上,释疑解惑,主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缩小和消除了其各种负面影响。
第二,严格执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加强合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面前,各类应急预案完备与否、政府的指挥系统顺畅与否、应急措施得力与否,是确保应急响应机制顺畅高效运转的关键。本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政府各部门分工明确,密切合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救治、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了事态发展,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