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交易、信用与金融担保

交易、信用与金融担保


吴晶


【摘要】金融担保是一种含摄交易和信用的制度,它与交易和信用存在积极或消极的互动关系。三者协调就会共同发展,否则会彼此束缚。合理的担保制度的构建不仅会促进交易的发展,而且会为构建我国的信用制度添专加瓦。
【关键词】金融担保;交易;信用
【全文】
  
  一、交易与金融担保

  
  金融担保一词实质上体现了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就是金融之债与担保制度的“婚姻”关系。债权与物权的联姻是交易形式演变的产物。但并非任何形式的交易所产生的任何债权都需要担保制度的护卫。那什么是交易?什么样的交易才产生担保物权的需要?

  
  (一)交易的含义

  
  对于交易早在古希腊就已有论述,“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一书中把交易看作三种致富技术之一并把交易分为三种:商业交易;贷款取利,即金融交易或货币交易;雇佣制度或劳动力交易”[1]。亚里士多德以列举的方法对交易做了个外延式的说明。另外,亚里士多德敏锐的发现了交易对财富增长的意义。后来,康芒斯在其制度经济学一书中从与生产概念相对应的角度提出了交易的概念。在他看来:交易是包含了冲突、依存和秩序的活动,是法律、经济学和伦理学相互关系的单位;交易与生产表征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同,它表征人与人的关系。康芒斯认为:“交易,按照这样的解释,不是实际‘交货’那种意义的的物品的交换,它们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对物质的东西的未来所有权的让与和取得,一切决定于社会集体的业务规则”[2]。可见,在康芒斯那里交易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交易不是表征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是表征人与人之间的秩序内的冲突和依存关系;第二,交易在现象上是物品的交换;第三,交易在本质上是未来所有权的让与和取得。在此意义上,我国学者易宪容把交易定义为:“交易就是以物品或劳务为载体的关于未来收益流权利的自愿转让”[3]。笔者认为这样的定义显然忽略了交易对财富增长的意义。事实上,只有当交易能给交易双方带来预期收益增长时才会发生。

  
  交易在英语中通常用Transaction, Transactions是由因trans-across和action合成的。trans-across是横穿的意思,暗含有平等的意思;action是行动的意思,暗含有自愿的意思。

  
  综合而言,交易是一种有着丰富内涵的活动:第一,交易在性质是一种基于自愿的活动;第二,交易活动的结果是一种平等的关系;第三,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平等关系在表象上表现为物品的交换;第四,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平等关系在本质上表现为未来所有权的让与和取得;第五,交易的目的在于增加收益或需要的满足(这里的“收益”不仅指物质还指精神的;“增加”也不仅指量上的更包含质的)。因此我认为交易是以增加收益为目的的,以物品或劳务为载体的关于未来所有权的平等自愿转让。本文所指的交易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交易。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